全國助殘日的來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每年五月第三個星期日,為全國助殘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從1991年5月15日開始實施,"全國助殘日"活動即從當年開始進行。截至2003年,全國共開展了13次"助殘日"活動。每年助殘日活動的主題,都是依據當年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重點工作確立的;顒又,分別圍繞"宣傳殘疾人保障 法"、"一助一 送溫暖"、"走進每一個殘疾人家庭"、"志愿者助殘"等主題開展 了活動。 助殘日活動為殘疾人提供了各種具體的服務與幫助,活動的規模和聲勢逐漸擴大,影響日益 深入人心。實踐證明,用法律的形式確定的 "全國助殘日"活動,是培育全社會扶殘助殘風尚、提高全民助殘意識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個重要形式。
每年一次的"全國助殘日"活動,動員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領導及數以億計的群眾參 加,形成了強勁的聲勢和規模,為眾多殘疾人提供了切實可行的幫助和扶持,有力地推動了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其意義廣泛而深遠。
通過與有關部門共同會簽下發"助殘日"活動文件,不僅加強了文件的權威性,而且廣泛調動了有關方面的積極性,保障了"助殘日"活動在各地的順利開展。通過協調有關部委、單位參與"助殘日"活動,使各職能部門更加全面地了解殘疾人的需求,貼近殘疾人,加大了 政府各個領域支持殘疾人事業的力度。
通過充分動員公共傳媒積極反映殘疾人生活,報道殘疾人事業,團結和激勵了一大批理解 殘疾人、熱愛殘疾人事業的新聞界朋友,利用各種傳媒在社會上大力宣傳人道主義,在全國 形成了宣傳報道殘疾人事業的熱點,營造了有利于殘疾人事業可持續發展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在基層開展"全國助殘日"活動,重在實效。各省、市、自治區殘聯根據每年"全國助殘 日"活動主題,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在殘疾人中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切 實可行的各種助殘活動。其主要方法:一是依靠當地黨委和政府,組織黨政領導人在 "助殘日"期間參加走訪慰問殘疾人家庭的"送溫暖"活動,發揮他們的榜樣力量,帶頭扶殘助殘;二是充分動員廣大黨員、干部、社會各界與更多的殘疾人"幫扶結對",走進殘疾人家庭,為他們排憂解難,并提供家政、醫療康復、職業培訓、家教輔導等切實有效的服務;三是建立、健全基層志愿者助殘聯絡站和殘疾人服務社(站),形成服務網絡,發揮職能作用;四是基層中與殘疾人密切相關的部門和窗口服務行業,設立助殘服務崗,逐步形成助殘服務網絡,提供各種無障礙服務,把"殘疾人優先"落到實處;五是把志愿者助殘活動納入社區服務總體工作,倡導鄰里互助,實行分片包干,社區單位與殘疾人簽"助殘協議書","一幫一、結對子",落實責任,幫扶到戶;六是農村以幫助殘疾人脫貧致富為重點,解決生活困難,傳授生產科技知識,幫農、幫牧、幫副;七是在殘疾人中倡導互助并采用多種形式鼓勵殘疾人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長為社會提供志愿者服務,在助殘日期間組織殘疾人上街為群眾義務服務,回報社會。
全國助殘日活動意義
每年一次的"全國助殘日"活動,動員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領導及數以億計的群眾參加,形成了強勁的聲勢和規模,為眾多殘疾人提供了切實可行的幫助和扶持,有力地推動了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其意義廣泛而深遠。
通過與有關部門共同會簽下發"助殘日"活動文件,不僅加強了文件的權威性,而且廣泛調動了有關方面的積極性,保障了"助殘日"活動在各地的順利開展。通過協調有關部委、單位參與"助殘日"活動,使各職能部門更加全面地了解殘疾人的需求,貼近殘疾人,加大了政府各個領域支持殘疾人事業的力度。
通過充分動員公共傳媒積極反映殘疾人生活,報道殘疾人事業,團結和激勵了一大批理解殘疾人、熱愛殘疾人事業的新聞界朋友,利用各種傳媒在社會上大力宣傳人道主義,在全國形成了宣傳報道殘疾人事業的熱點,營造了有利于殘疾人事業可持續發展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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