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實施兩孩政策,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目前,天津、浙江、寧夏等12省份的新計生條例已經出臺。經梳理發現,不同省份產假從最長的180天到最短的128天,可相差近兩個月之多。
據了解,目前出臺新計生條例的13個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東、四川、寧夏6省份,產假為158天,福建產假最短158天最長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廣東4省份,產假為128天,相差近兩個月;陪產、護理假方面,廣西和寧夏假期最長,為25天,天津、山東則僅有7天。除以上12省份外,河北、江蘇等省份的新計生條例尚在修訂過程中,并將于3月前后進行審議。23日上海的相關規定也出臺!
省份 | 婚假 | 晚婚假 | 產假 | 陪產假(護理假) |
天津 | 3天 | 原7天取消 | 128天 | 7天 |
山西 | 30天 | 原30天取消 | 158天 | 15天 |
浙江 | 3天 | 原12天取消 | 128天 | 15天 |
安徽 | 15天 | 原20天取消 | 158天 | 10天(異地生活20天) |
福建 | 3天 | 原15天取消 | 158~180天 | 15天 |
江西 | 3天 | 原15天取消 | 158天 | 15天 |
山東 | 3天 | 原14天取消 | 158天 | 7天 |
湖北 | 3天 | 原15天取消 | 128天 | 15天 |
廣東 | 3天 | 原10天取消 | 128天 | 15天 |
廣西 | 3天 | 原12天取消 | 148天 | 25天 |
四川 | 3天 | 原20天取消 | 158天 | 20天 |
寧夏 | 3天 | 原15天取消 | 158天 | 25天 |
上海 | 10天 | 取消 | 128天 | 10天 |
成都市婦女兒童中心醫院主任醫師冉崇蘭建議:應增設高齡高危孕產婦準爸爸陪檢照護假。冉崇蘭認為,有準爸爸的陪檢,孕產婦的心理能得到安慰;另一方面,在陪檢的過程中,準爸爸參加孕期知識培訓,也更好地保障了孕產婦的安全。
另外,新計生條例給全面兩孩以政策保障,而婦幼保健、幼兒園等相關配套,則是實施全面兩孩的公共服務保障。記者走訪發現,一些百姓面對兩孩政策左右為難,除去經濟和精力的因素,醫院和幼托等相關服務,也在其考慮之中。
拓展
產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