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計生法中有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再生育子女的具體情形包括哪些?
再生育情形,在這部法律修訂之前,各地的條例都有一些規定,各地的條例在規定再生育情形的時候,地區之間有一定的不同,有一定差異。概括起來大概有八至九種類型,各地的情況比較復雜。我們這次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的人口計生法未作出統一規定,再生育情形一般主要還是針對再婚家庭、病殘兒家庭,要依據相關規定,經過批準之后才能允許再生育。
在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過程中,我們曾經考慮想把再生育的情形統一起來,在這部法當中一并予以表述。在征求地方意見的過程中,大家認為各地條例在先,各地在再生育管理方面已經實施多年,為了保證各地再生育情形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地方的同志認為國家很難做出非常詳盡的規定,特別是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做出統一的規定。但總體來看,大家在再生育問題上還是有一些一致的認識,還是希望能夠在再婚家庭,在病殘兒家庭,特定人群、特殊地區的再生育規定方面,省與省之間不會出現太大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