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了鼓勵新能源,對使用光伏發電者給予一定的補貼。那么2018年浙江各縣市光伏補貼政策以及補貼標準方案是什么?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杭州市等地區??關于做好2017年杭州光伏發電項目政策兌現有關工作的通知
1、項目基本條件
(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項目位于杭州市境內;項目投資主體為本市企業法人;項目已在發改部門備案;項目在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期間并網發電;項目未享受過“金太陽”、“建筑一體化”等國家、省級及市級投資補助財政資金。
(二)光伏地面電站
項目位于杭州市境內;項目投資主體為本市企業法人;項目列入省、市年度光伏發電項目計劃,且已通過發改部門驗收;項目在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期間建成并網;項目未享受過市級及以上投資補助財政資金。
2、補貼起止時間
本次兌現補貼起止時間為:
(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首次申請補貼項目:自項目并網發電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非首次申請補貼項目: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已領取市級補貼的發電量不得重復申報。
(二)光伏地面電站
首次申請補貼項目:自項目建成并網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非首次申請補貼項目: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已領取市級補貼的發電量不得重復申報。
3、申報材料
(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項目竣工驗收意見;電網企業出具的發電量證明及電費結算發票復印件。
(二)光伏地面電站
光伏地面電站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項目備案及列入省、市年度計劃的文件;項目竣工驗收意見;電網企業出具的發電量證明及電費結算發票復印件。
申報材料請裝訂成冊。
4、項目受理
各區、縣(市)及相關開發區經信部門會同發改局負責受理項目申請,對申請項目進行初審、匯總(匯總表見附件2),并以區、縣(市)經信局、發改局、財政局正式文件形式上報,于7月15日前分送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對項目進行審核后,市財政局下達資金。
5、聯系分工
(一)市經信委聯系分工
市經信委由節能環保與新能源產業處負責申報受理,聯系電話:85257105、85257103。地址:杭州市江干區富春路188號市民中心A座1204室,郵編:310016。
(二)市發改委聯系分工
市發改委由能源處負責申報受理,聯系電話:85251833、85251849。地址:杭州市江干區富春路188號市民中心B座1507室,郵編:310016。
(三)市財政局聯系分工
市財政局由企業處負責申報受理,聯系電話:87715138。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號杭州市財稅大樓809室,郵編:310009。
4、蕭山區《蕭政辦發〔2013〕209號》“對已列入區級以上太陽能應用(示范)計劃的項目,按上級要求配套資助。未列入計劃資助且裝機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陽能應用項目,按照實際發電量每千瓦時給予0.2元補助!睕]有寫明時間,具體時效只能看后續的政策說明了。
5、余杭《余杭區關于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實施意見》
“在列入省光伏發電年度計劃的前提下,對我區范圍內實施的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達到0.3兆瓦以上,經申報批準,在國家、省市有關補助的基礎上,自發電之日起按其發電量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助,補助期限暫定5年(2014-2018年)。”明確寫明在國家、省、市的基礎上,再補,所以一共有4級補貼。關于補貼期限,南度度有個疑問:如果是2015年投產的電站,應該是自發電之日起連補5年,還是只補到2018年。
6、富陽市《富政函[2014]58號》
“在國家、省有關補貼的基礎上,在建成投產后,前兩年按0.3元/千瓦時標準對項目投資主體給予補貼,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貼!惫ど唐髽I等分布式光伏項目實行發電量補貼,居民家庭光伏只有初裝補貼,沒有發電補貼。
7、建德市《建德市關于印發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促進的若干意見》
“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自其發電之日起按其實際發電量三年內由市政府給予補貼。其中企業自用的給予0.2元/千瓦時,上大網的給予0.1元/千瓦時!
二、舟山市
暫時沒有相關政策。
三、寧波市余姚等地區
寧波市出臺了市級補貼政策,但是縣級想要享受市級補貼得出臺相應的扶持辦法,鄞州區和余姚市出臺的政策并沒有額外的補貼,就是享受寧波市的市級補貼,象山縣則有獨立的縣級補貼。
1、市級補貼
《甬政發〔2014〕29號》、《甬經信電子〔2014〕282號》
“2015年底前,對列入國家、省計劃并經省、市備案的光伏發電項目,且建設項目使用我市企業生產的光伏組件、逆變器的,該項目發電補貼額在國家、省確定發電量補貼標準基礎上,自項目并網發電之日起,我市再給予0.10元/千瓦時的補貼,補貼年限為5年!
這個文件最后一句話很有意思,“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根據本意見精神,制定出臺相應的扶持辦法,否則不予享受市級扶持政策!彼圆灰詾槟銓儆趯幉ㄊ芯湍芾硭斎坏叵硎苁屑壯a貼了哦~
2、鄞州區
《鄞政辦發〔2014〕157號》
“2015年底前,對列入國家、省計劃并經省、市備案的光伏發電項目,且建設項目使用我市企業生產的光伏組件、逆變器的,該項目發電補貼額在國家、省確定發電量補貼標準基礎上,自項目并網發電之日起,由市財政再給予0.10元/千瓦時的補貼,補貼年限為5年。
支持有條件的單位按照市場機制成立面向新農村改造、城市社區和個人客戶的光伏發電系統安裝公司,按照屋頂改造后年度光伏發電量給予0.10元/千瓦時的改建補助,補貼年限為5年!
3、余姚市
《余政辦發[2014]121號》
“對2015年底前列入國家、省計劃并經省、寧波市備案的光伏發電項目,在國家、省、寧波確定發電量補貼標準基礎上,自項目并網發電之日起,給予不超過0.10元/千瓦時的補貼,補貼年限為5年,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4、象山縣
《象政辦發〔2015〕24號》
“對我縣范圍內實施的光伏發電項目,列入計劃并備案的,裝機容量達到0.1兆瓦以上,且建設項目使用我縣企業生產的光伏組件、逆變器的(在寧波市內易貨貿易企業除外),自2014年起至2016年底前建成的,自項目并網發電之日起,在國家、省、市財政補助基礎上,對光伏發電實行電價地方補貼:一是企業在屋頂上自建光伏發電項目的按0.1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貼,連續補助5年;二是企業在屋頂除外的其它地方自建光伏發電項目的按0.05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貼,連續補助5年;三是由第三方投資建設光伏電站的,投資方享有0.05元/千瓦時補貼標準,屋頂資源提供方享受0.05元/千瓦時補貼標準,連續補助5年!
四、溫州市樂清市、龍灣區等地區
溫州市的補貼是全國光伏補貼最高的,溫州永嘉縣的補貼高達1.12元,還有初裝補貼,溫州瑞安的補貼高達1.02元,全國唯有這兩個地方的光伏補貼超過了1元。溫州泰順縣除了度電補貼還有初裝補助和扶貧獎勵。溫州市及下級洞頭縣、瑞安市、樂清市,其屋頂所有者也享受度電補貼。溫州洞頭縣離島“光電旅一體化”示范項目除了享受國家、省級、縣級度電補貼外,再給予0.1元補貼。
1、市級補貼《溫政發[2013]75號》
“在溫注冊的光伏企業,在溫新建光伏發電項目,根據項目建成后的實際發電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按其年發電量給予項目主營企業每度電0.1至0.2元的補貼。凡2013年底前建成并網發電的光伏項目,給予每度電0.2元補貼;2014年底前建成并網發電的,給予每度電0.15元補貼;2015年底建成并網發電的,給予每度電0.1元補貼;居民家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給予每度電0.3元補貼,自發電之日起,一補五年(連續補貼五年)。凡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的,按其發電量給予屋頂所有者每度0.05元的補貼,自發電之日起一補五年。企業(居民)自建模式的不補!
2、洞頭縣《洞政辦發〔2014〕74號》
“對縣域范圍內除民居外實施的裝機容量達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所發全部電量(包括自發自用和上網電量),給予每度電0.4元補貼,一補五年;其中列入離島“光電旅一體化”示范的項目,另外給予每度0.1元獎勵。居民家庭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的,按裝機容量給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獎勵;并按發電量給予每度電0.2元補貼,一補五年。對于民建建筑物屋頂出租用于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按發電量給予屋頂所有人每度0.05元的補貼,自發電之日起一補五年,企業(居民)自建模式不補。租用政府(國有企業)所屬的建筑屋頂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政府(國有企業)原則上應無償提供屋頂租賃,租期一般為10?20年。”
3、瑞安市《瑞政發[2013]258號》
“對市域范圍內工業企業實施的裝機容量達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以及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的,根據項目建成后的實際發電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溫州市有關補貼外,所發全部電量(包括自發自用和上網電量),給予每度電0.3元補貼,一補五年。對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廠房屋頂租賃補貼,按其發電量給予每度0.05元的補貼,自發電之日起一補五年,企業(居民)自建模式不補;政府、國有企業等公建項目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原則上無償提供屋頂租賃,租期在25年以上!
4、樂清市《樂政發〔2014〕29號》
“在樂清注冊的光伏企業,在樂清市域內新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根據項目建成后的實際發電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按其年發電量給予項目建設運營企業每度電0.3元(含稅)的補貼,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五年。企業(居民)自建模式項目,建成后由項目業主享受該項補貼。已享受國家“金太陽”、“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投資補助的項目,不再補貼。凡通過屋頂租賃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的,按其發電量給予屋頂所有者每度電0.05元(含稅)的補貼,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五年,企業(居民)自建模式項目不享受該項補貼。”
5、永嘉縣《永政發〔2013〕282號》
“對縣域范圍內除民居外實施的裝機容量達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根據項目建成后的實際發電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市有關補貼外,按其發電量給予在永注冊的項目業主補助,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五年,補助標準為每千瓦時補貼0.40元。居民家庭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的,按裝機容量給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獎勵,建成投產后前五年給予每千瓦時0.3元的補貼。”
6、泰順縣《泰政發〔2015〕100號》
“從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縣域范圍內,安裝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給予每度電0.3元補貼,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5年。從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低收入農戶家庭屋頂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并建成投入使用的,按裝機容量給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獎勵,每個低收入農戶家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最高補貼不超過1萬元!
五、麗水市縉云縣等地區
《麗政發〔2014〕27號》
“自2014年起到2016底,對市本級(含蓮都區、麗水經濟開發區)建成投運的光伏發電項目(含個人項目)所發電量,實行按照電量補貼的政策,補貼標準在國家、省規定的基礎上,再補貼0.15元/千瓦時(補貼資金由市財政、蓮都區或麗水經濟開發區各承擔50%,市財政補貼資金先由市級三電結余資金中安排),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5年!
六、嘉興市海寧等地區
嘉興市的補貼基本上對于2016年新建的項目無效了。
1、市級補貼《嘉政發[2013]87號》
“自2013年起到2015底,對市本級200兆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電量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1元,連續補貼3年。已享受國家“金太陽”、“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投資補助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再補貼!痹撗a貼對2016年新建的項目已經無效,但是對2013-2015年建成但還沒有拿到補貼的項目仍有參考價值。根據《浙價資〔2014〕179號》,如果是在嘉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安裝的200兆瓦的屋頂光伏項目,那前3年就可以同時享受省級0.3元/千瓦時加市級0.1元/千瓦時的補貼了。
2、秀洲區《秀洲區2015年度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工作實施方案》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戶用項目除外),在2015年度并網發電,除國家、省、市補貼之外,秀洲區再給予最高0.2元/千瓦時的補助,其中,對使用區內企業產品占設備投入50%及以上,并且委托區內運維公司統一運維的項目,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助;對使用區內企業產品占設備投入低于50%,或沒有委托本區運維公司的項目,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助。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并網發電之日起,連續給予三年資金補助。對納入試點范圍的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2015年度并網發電,經認定后,按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1元/瓦的補助,對采用光伏瓦或儲能的戶用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5元/瓦的補助!
3、桐鄉市《桐經信產〔2013〕148號》
“對光伏發電項目實行電價補貼,2014年底前建成投產,前二年按實際發電量0.3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貼,第三至五年給予0.2元/千瓦時標準補貼。對實施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每瓦1.5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申報取得國家政策扶持的項目,如取得國家金太陽工程扶持資金、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電價補貼項目不再享受此項政策)
七、衢州市
衢州市及下級龍游縣、開化縣只有上網電價補貼,沒有度電補貼,衢江區和江山市有單獨的度電補貼。
1、市級補貼
《衢政發〔2013〕53號》
“在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開展屋頂光伏發電集中連片開發試點,暫定5年內,對綠色產業集聚區內采購本地光伏產品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項目,在省定上網電價1.0元/千瓦時的基礎上,給予0.3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補貼,對于已享受國家、省級各類補貼政策的項目,按上述標準折算評估后核定電價補貼,具體辦法由市經信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實施!
實行的是上網電價補貼,不是發電量補貼。
2、衢江區
《衢江區政發〔2014〕36號》
“在衢江區注冊的光伏發電企業,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市有關補貼外,按其實際發電量給予企業每度電0.1元的補貼,暫定3年。自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3年內建成并網發電的企業享受該政策!
3、龍游縣
《龍政發[2013]35號》
“對縣域范圍內實施的裝機容量達到1兆瓦以上的工程項目實行“一獎一補”政策。一是投資獎勵。對實施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獎勵。二是發電補助。對光伏發電實行電價補貼,暫定5年內,對縣域內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在省定上網電價1.0元/千瓦時的基礎上,給予0.3元/千瓦時上網電價補貼。對申報取得國家、省級專項資金的項目(如“金太陽”項目),不再享受“一獎一補”政策!
4、江山市
《江政發〔2014〕2號》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項目建設按裝機容量給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補助;對自發自用電量,在國家和省級補貼的基礎上,再給予0.15元/千瓦時的補助。
光伏電站項目。項目建設按裝機容量給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補助;上網電價在國家標桿電價和省級補貼的基礎上,再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助!
5、開化縣
《縣委辦〔2014〕1號》
“對采購本地光伏產品建設1兆瓦及以上的縣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成投產后,在省級電價補貼的基礎上,縣財政再給予0.1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補貼!
該政策實施時間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所以現在已經失效了。
八、湖州市
湖州市沒有市級補貼。
1、安吉縣
《安政發〔2014〕18號》
“對光伏發電項目所發電量,實行按照電量補貼的政策,補貼標準在國家、省政策優惠基礎上,縣級再補貼0.1元/千瓦時,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兩年。已享受國家項目投資補助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再補貼。對企業等單位安裝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品的,按15元/平方米標準給予補助!
2、德清縣
《德政辦發〔2014〕141號》
“在我縣實施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根據項目建成后的實際發電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外,按其年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貼,自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三年。其中,對在工業廠房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第一年補貼實施光伏發電項目的屋頂企業,后兩年補貼光伏發電投資企業。對享受項目投資補助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再享受獎勵。家庭、居民等投資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經驗收合格后,按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2元/瓦補貼,最高不超過1萬元,不享受縣級發電量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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