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是一種以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特殊群體為創業主體的創業過程。隨著近期我國不斷走向轉型化進程以及社會就業壓力的不斷加劇,創業逐漸成為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一種職業選擇方式。
為進一步優化就業創業環境,促進充分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滿足工業企業用工需求,助推淮陰區經濟跨越發展和富民增收,F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鼓勵用工引才
為激發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用工引才的主體責任,引導其開展自主招工、穩定崗位和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實現更高質量更加充分的就業。
(一)支持企業自主招工用工
對企業自主從市外招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按照每人1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
對各類勞務中介機構、勞務合作基地向我區企業送工的,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按每人200元標準給予勞務中介機構、勞務合作基地獎勵。
對企業錄用就業困難人員及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按規定標準享受社保補貼;其中,對企業錄用就業困難人員在享受社保補貼的同時,還按照規定標準享受崗位補貼。
對企業招引高技能人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按新引進1個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分別給予企業300元、500元、800元的一次性補助。
對自主到企業就業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一年的,按本科生1000元、碩士研究生1500元、博士研究生2000元的標準,給予個人一次性就業補貼。
(二)支持企業穩定崗位
對企業在上年度繳納社會保險人數的基礎上,每凈增1名員工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
對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區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我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企業穩崗補貼。
(三)支持企業技能提升培訓
鼓勵企業通過企業評價、自主培訓等方式開展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前須在區人社局備案),經技能鑒定考核,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按照省市有關文件標準給予培養單位補貼;按高級工1200元、技師1800元、高級技師2400元的標準給予個人一次性補貼。
支持企業職工個人積極參加技能提升培訓,凡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36個月及以上的,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淮人社發【2017】232號)文件標準給予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當年參加培訓(培訓前須在區人社局備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滿一年未滿36個月的,按高級工1200元、技師1800元、高級技師2400元的標準給予個人一次性補貼。
鼓勵定點培訓機構參與開展就業技能、轉崗技能培訓、創業培訓等,并按有關文件精神享受培訓補貼。
(四)支持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落戶購房
對企業引進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碩士及其以上學位的高層次人才,高級技師高技能人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一年的,在我區購房的,經企業考核推薦,每穩定就業一年給予1萬元補貼,最高補貼年限不超過10萬元。夫妻雙方同為高層次或高技能人才,可分別享受購房補貼。
(五)支持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學就讀
對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有就近就讀需求的,積極幫助辦理轉學手續。就讀起始年級的,安排到施教區就讀,就讀非起始年級的,安排到有學位的學校就讀,就讀民辦學校的,由教育主管部門協調減免學費。
(六)激勵褒獎"優秀高技能人才"
每年對在所在企業的技能人才培養、引領方面發揮突出作用,在所在行業技術改造革新攻關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尤其是在省市技能大賽取得優異成績、省市高技能人才平臺建設獲得榮譽稱號的,予以通報表揚,并按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給予個人物質或資金激勵。
二、鼓勵創新創業
為促進全民創新創業工作,尤其是重點群體創新創業和創業帶動就業,在全區營造濃厚的創業氛圍。
(七)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在本轄區3年內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依法申報納稅,并帶動2人以上就業的各類經濟實體,可申請2000元的一次性初始創業補貼。
(八)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對初次入駐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含大學生創業園、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及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或政府創業街區創業的各類經濟主體,以及在基地和創業街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經營場地創辦經營主體的就業困難人員(已享受政府租金補貼、減免的除外),可享受租金補貼。租房面積2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補貼2000元;20-50平方米的,每年補貼3500元;50-100平方米的,每年補貼5000元;對普通高校畢業生在畢業5年內入駐大學生創業園(基地)創業、大學生村官在農業產業園創業,租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補貼可放寬至8000元,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年租金的50%。創業主體享受創業租金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九)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鼓勵初次創辦經營主體吸納其他勞動者就業,對與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為其他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5人(含5人)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給予補貼;招用5人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對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創辦企業吸納普通高校畢業生,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一次性給予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標準為每人2000元。對吸納就業的人員同時是殘疾人、婦女、低收入建檔立卡戶家庭勞動力、就業困難家庭情況之一的,在原有基礎上增加500給予補貼。
(十)創業孵化基地補貼
鼓勵各類組織創建區級、市級和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對被評為區級創業孵化基地的,給予3萬元創建補貼;對被評為省、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的,除享受上級基地建設補貼外,按省、市級補貼標準的10%給予一次性配套補貼。
(十一)創業孵化補貼
在省、市、區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內注冊登記并正常運營2年以上,經確認其孵化成功并搬離基地后,繼續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實際成功孵化戶數,給予基地每戶不超過3000元的創業孵化補貼。
(十二)創業項目補貼
鼓勵一批科技含量較高、具有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和市場前景的項目爭創省、市優秀創業項目,被評為省級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的,除享受上級補貼外,按省級補貼標準的10%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被評為市級、區級優秀創業項目的給予2000元補貼。對經各級認定過的優秀創業項目被其他創業者推廣使用并持續經營6個月以上的,每推廣一個,可給予2000元創業項目推廣補貼。
(十三)創業培訓基地補貼
鼓勵社會優質資源參與創業培訓,通過省、市驗收且被評為優秀基地的,分別給予10000元和5000 元的獎勵。
(十四)小額擔保貸款貼息
對個人創業經營主體,可申請不超過2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并按相關文件精神享受利息補貼。
(十五)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對服務于就業創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及開展創業型創建活動的優秀服務機構及優秀個人,分別給予2000 和1000 元獎勵。對經辦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工作的機構和個人,按當年實際貸款回收額的0.5%的標準給予獎勵。
三、強化組織保障
區設立就業創業引導專項資金,每年不少于500萬元,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用于兜底解決本意見中支持用工引才、鼓勵創新創業的補貼、獎勵所需資金。區設立創業小額貸款擔;,由區財政一次性安排500萬元,用于建立健全代償機制。區就業創業促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核兌現,財政部門負責審核撥付。
本意見由區就業創業促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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