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一、什么是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二、可以用防暑物質代替補貼嗎?
針對一些公司會發放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的情況,該負責人還特意解釋,防暑物資并不屬于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另外,按照《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三、2020昆明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多少?
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一般是每年的6月至9月
昆明市高溫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
四、如果用人單位不發高溫補貼怎么辦?
如果符合領取高溫津貼的條件,而單位拒絕發放,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或者向用工所在地縣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通過以上資料,大家可以看出2017昆明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6到9月。在日常生活當中,如果自己符合國家規定的發放高溫補貼的范圍內,用人單位就應當為自己發放高溫補貼。除此之外,到了夏季,用人單位也應當盡量的為員工準備一些防暑降溫的物品,還是要把員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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