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招生政策都會對農村貧困地區有一定的優惠政策,三大專項計劃是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招生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考生可以關注這些招生政策的優待政策和報名條件、招生院校等相關規定。本文高考升學網為大家整理了關于湖南高考農村專項計劃招生錄取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深化高等學�?荚囌猩贫雀母�,拓寬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升學途徑,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2020年我校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與報名條件
對于各有關�。ㄗ灾螀^、直轄市)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報考:(1)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4)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湖南大學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標準。
二、招生計劃與招生專業
(一)招生計劃
學校根據考生報名情況、生源質量、地域差異等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數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數執行,最終招生計劃及專業分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二)招生專業
三、報名方式
考生須于5月25日前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流程和要求如實注冊與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確認報名志愿,完成報名申請。上傳材料包括:
(一)《湖南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該表由報名平臺系統生成,須考生所在中學審核、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所有報名材料均上傳至報名平臺系統,考生不需寄送任何材料至我校。報名材料須完整、真實,考生所在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一經發現弄虛作假,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四、選拔辦法
(一)材料審核
6月20日前,學校根據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完成的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結果,組織學科專家組完成對考生的報名申請材料的審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二)公示
6月30日前,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報教育部審核后,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示,考生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結果。
五、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含全國性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分數不低于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普通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安排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ㄗ灾螀^、直轄市)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相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江蘇省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均不低于B等級。
六、監督機制
(一)考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進行申請,確保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并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錄取資格復核。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二)我校將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及時發布招收高校專項計劃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并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因提供錯誤的個人信息而產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三)聯系方式
1.政策咨詢與申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電話:0731-88823560
傳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網:http://admi.hnu.edu.cn/
2.違規違紀舉報投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紀委辦(監察處)
電話:0731-88821680
2020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官方暫未公布,下面是湖南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可先參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增加分數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 分)。
1
(1)少數民族自治州、縣(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優惠政策待遇的縣、區)和少數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加20 分。
2
(2)少數民族自治州、自治縣(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優惠政策待遇的縣、區和江永縣、綏寧縣、會同縣、沅陵縣、慈利縣、石門縣等6 個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和少數民族鄉的漢族考生,可以加 5 分;江永縣、綏寧縣、會同縣、沅陵縣、慈利縣、石門縣等6 個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加 10 分;其他散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加5 分。本條加分項目僅適用于向我省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
3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以加 10 分。
4
(4)烈士子女可以加 20 分。
5
(5)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以加 10 分。
6
(6)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以加 20 分。
高考優惠加分必須經過本人申請、有關部門審核、省市校三級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能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
特殊情況降分(根據生源情況確定)。
(1)高校定向就業(不含定向西藏就業,下同)招生計劃,按考生定向就業志愿在該校非定向計劃投檔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在該校投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投檔分數線下 20 分以內、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補充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經降分仍未完成的計劃,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學后不能轉學。
(2)農林、航海、地礦等外省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職�?茖W校)在生源不足時,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 20 分內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降分投檔以考生填報的征集志愿為依據(沒有征集志愿的,其降分投檔以考生第一次填報的志愿為依據)。其中,普高藝術、體育類專業降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時,文化最大降分幅度為 14 分,專業最大降分幅度為 6 分;職高藝術類文化和專業最大降分幅度均為 10 分。農林、航海、地礦等專業降分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3)經省教育廳批準的省內高等職業院校的特殊專業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上錄不滿額時,可適當降分補充投檔,最大降分幅度不超過 30 分(降分投檔以考生征集志愿為依據)。特殊專業招生須將其招生計劃單列,在錄取過程中不能追加計劃,錄取到特殊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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