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9〕8號)精神,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各普通高校按照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3+1+2”選考模式要求,確定了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已經學校主管部門審定。現予以集中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2021年擬來湘招生的普通高校共1706所,其中本科高校1093所。如有新增高校及招生專業,其選考科目要求另行公布。2021年擬在我省實際招生的學校和專業以高考當年最終公布的為準。
二、此次公布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供2018年進入高中一年級學生選科參考,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愛好及特長,結合擬報考高校及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合理確定選考科目。
三、在湘招生普通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在湖南教育政務網(http://jyt.hunan.gov.cn/)和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s://www.hneeb.cn/hnxxg/)進行公布。請各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登錄網站下載,并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及各高中學校下載查閱。各市州、縣市區要組織開展相關宣傳培訓,做好政策解讀,加強對高中學校選科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引導學生合理選科;要進一步加強對高中學校開展選課走班教學的基礎條件保障,努力擴充教學資源,合理安排學校師資,確保高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順利進行。
附件: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說明(3+1+2模式)
湖南省教育廳
7月25日
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說明(3+1+2模式)
經教育部及相關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各普通高校已完成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編報工作,F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適用范圍。此次公布的各高校選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高校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3+1+2”選考科目模式的省份對學生提出的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的選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指:“3”為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所有學生必考;“1”為首選科目,考生須在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選擇1科;“2”為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選擇2科。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將按選考物理、選考歷史兩個類別分別公布招生計劃、分別劃線、分別進行投檔錄取。
2.數據結構。各高校選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以本科專業或專業類為單位設定首選科目要求、再選科目及再選科目要求。首選科目要求包括僅物理、僅歷史、物理或歷史均可3種;再選科目包括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科,根據再選科目數量,選考要求分為“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方可報考”(1科)、“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2科)、“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2科)和“不提再選科目要求”。
3.設置首選科目要求。高校各專業根據本校培養實際對于考生的物理或歷史科目提出要求,“僅物理”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的考生才可報考,且相關專業只在物理類別下安排招生計劃;“僅歷史”表示首選科目為歷史的考生才可報考,且相關專業只在歷史類別下安排招生計劃;“物理或歷史均可”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均可報考,且高校要統籌相關專業在物理、歷史類別下安排招生計劃。
4.設置再選科目及要求。高校各專業根據實際從再選科目中選擇1科、2科或“不提再選科目要求”。選擇2科的,再選科目要求分為“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或“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選擇“不提再選科目要求”的,不能同時再提1科或2科要求,考生選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選科目要求即可報考。
示例:
哲學類的哲學專業:
A 高校首選科目要求選擇“僅歷史”,再選科目選擇“政治”1科,考生必須選考“歷史”和“政治”2科方可報考;
B 高校首選科目要求選擇“物理或歷史均可”,再選科目選擇“政治”1科,考生必須選考“物理”“政治”2科或“歷史”“政治”2科方可報考;
C 高校首選科目要求選擇“物理或歷史均可”,再選科目選擇“政治”“地理”2科并要求“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考生首選科目中有“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中有“政治”或“地理”1科即可報考;
D 高校首選科目要求選擇“僅歷史”,再選科目選擇“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選考科目中有“歷史”即可報考。
E 高校首選科目要求選擇“物理或歷史均可”,再選科目選擇“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物理”“歷史”中選擇1科,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選擇2科即可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