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統一考試由我院組織管理,考試地點設湖南師范大學。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項目及分值
考試項目分為身體素質項目、輔助技術項目、專項技術項目三部分。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1.身體素質項目(滿分15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60分)。
2.輔助技術項目(滿分50分):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傳球墊球、足球運球繞桿射門、游泳?忌荒茉谏鲜鏊膫輔項中選擇一項考試?忌谶x擇輔項時,不得選擇與其所報專項相近的項目,即籃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排球傳球墊球,足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足球運球繞桿射門,游泳專項的考生不得選游泳輔項。
3.專項技術項目(滿分100分):考生可在田徑(除100米外)、籃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網球、武術、游泳、體操、藝術體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選一項。
(二)考試辦法
1.全省體育專業統一考試執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細則和評分標準》(2016年版)(見湘教考普字〔2016〕11號)。
2.體育專業考試定于4月10日至24日在湖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進行。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報到和參加考試?荚図椖吭瓌t上按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報的執行,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須由考生寫出書面申請,報所在報名點簽署意見、市縣兩級招考機構審核同意后,由市州招考機構于3月31日前報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過期不再受理。
各市州考生參加體育專業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順序 | 地區 | 報到 | 考試 |
第一批 | 株洲、郴州、張家界 | 4月10日 | 4月11日至12日 |
第二批 | 長沙、益陽 | 4月13日 | 4月14日至15日 |
第三批 | 常德、邵陽、婁底 | 4月16日 | 4月17日至18日 |
第四批 | 衡陽、岳陽、懷化 | 4月19日 | 4月20日至21日 |
第五批 | 湘潭、永州、湘西自治洲 | 4月22日 | 4月23日至24日 |
3.因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高水平運動隊單獨招生文化考試時間為4月20-21日,我省體育專業考試安排在第四批的衡陽、岳陽、懷化三市,如有報名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高水平運動隊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的體育考生,可向當地市州考試機構提出申請,考試時間可提前到第三批。另報名參加了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高水平運動隊專業測試的體育考生,如果考試時間和體育專業統一考試的時間相沖突,可向當地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提前或推后批次參加考試。請有關市州招考機構負責體育專業考試的同志及時登記相關考生,于3月31日前將名單報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并安排專人組織考生參加體育專業統一考試,過期不再受理。
4.市州招考機構要統一安排并確定專人(必須是招考機構的工作人員)帶隊,組織參加體育專業考試的考生及中學帶隊教練員按時到考點報到。每一批考試報到當天晚上7:30由各市州領隊組織本市州教練員參加由省考試院、考點組織的工作會議,布置考試相關事項。
5.凡參加體育專業考試的考生嚴禁服用違禁藥物和使用違禁方法,違者將嚴肅處理。
6.考慮到體育考試的特殊性,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建議考生考前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統一考試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有關單位要精心準備,嚴密組織,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一)切實加強對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的組織管理?键c要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落實組考工作方案,明確考務組織、測試評分、監督管理、視頻監控等關鍵崗位的職責;要加強考點設施設備建設,對考試過程實行實時、全程、無死角視頻監控;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考試工作人員選聘工作,選聘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廉潔自律、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同志擔任考官及工作人員;對于主觀性評分項目,要嚴格落實考前現場抽簽形成考評人員、考生的隨機組合;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體育考試培訓活動,嚴禁考官參與高考體育類應試培訓,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體育類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培訓場地或設施。
(二)切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暢通舉報渠道,設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要嚴密防范和查處各類考試違規行為,特別要嚴防考生替考行為,要充分利用身份核驗儀、指紋錄入設備等對考生進行身份核驗,并做好相關證件比對工作。對發現的考試違規行為,要按規定如實做好記錄,并向違規考生開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違規考生告知書》(見附件1)。每場考試結束后,考點要立即張榜公布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公布欄樣式見附件2),有關違規考生的記錄表、證據材料必須在當天報送我院紀檢與督查處。對于考生、工作人員及考點學校的違規行為,我院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考點要認真做好報名考試全過程的服務工作,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試環境;要針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和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考試過程的各個環節中都能快速反應、及時有效處置,確?荚囘^程不發生任何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