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市贊化學校章程<>
一章總則
一條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的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二條高郵市贊化學校的地址在市府前街號,為寄宿、走讀相結合的學校。
三條學校性質為民辦股份合作制的學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四條學校以培養創新人才、造就特色學生,服務現代化社會為辦學宗旨,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把學校辦成高品位、高質量、現代化、特色化的一流初中。
五條學校遵守國家的法律,執行教育法規,維護國家和社會的公利益,接受政府行政部門的管理、督導和評估。
六條學校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發揮民營學校優勢,以優質的教育資源服務社會,以培養高素質的人才回報社會。
二章股東
七條學校的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由股東出資入股,股份如下:
、金開明萬元
、學校教師萬元
、教育局職工萬元
、高志萬元
八條學校持有的學校股份,從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可在股東之間優先轉讓,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九條股東交納股金,享受相當的利潤分配或承擔風險責任。
十條股東必須維護學校利益,反對和制止一切有損學校聲譽或利益的行為。
三章組織機構
十一條學校設立董事會、監事會。有股東和學校代表組成,董事和監事不能兼任。
十二條學校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設校長名、副校長名。校長人選由董事會提出,經市教育局資格審查后,由學校董事會聘任,校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學校董事會的決議;
(二)向董事會建議學校中層干部聘用或解聘,決定教職工的聘用或解聘;
(四)向董事會建議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和獎懲;
(五)校董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十三條學校設立監事會。監事會在董事會領導下工作,行使以下職權:
(一)檢查監督學校財務,審議學校重大經費收支情況,并向董事會提出改進意見或質詢;
(二)對董事、校長等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評議和監督;
(三)對教職工、學生和學生激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向董事會或校長進行質詢;
(四)對學校教育質量進行監督評估;
(五)監事會主任可列席董事會會議或委托其它成員列席會議。
十四條學校設立辦公室、政教處、教務處、教科室、總務處等中層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