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新黨員工作程序十五、入黨宣誓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舉行入黨宣誓儀式的時間,應盡可能在上級黨組織批準預備黨員后及時舉行(一般由黨支部組織進行)。
十六、預備期的培養考察
預備期為一,從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之日算起。對預備黨員地教育和考察,黨組織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介紹人幫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預備黨員要自覺地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經常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每半要向支部書面匯報思想和工作一次。預備期滿后,黨支部要進行全面考察,并寫出書面報告。
十七、預備期滿、考察合格、轉正手續
1、本人在預備期滿前適當時候向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2、黨小組提出意見;
3、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
4、支委會審查;
、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
6、預備黨員材料報縣直機關黨工委審核;
7、縣直機關黨工委審批。
注意:各支部在發展黨員工作過程中,所作出的全部決議或決定,必須堅持“雙過半”原則,即“會議實到人數(預備黨員除外),必須超過應到人數的一半以上;贊成決議或決定的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預備黨員轉正后,應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時上交院政治處,存入本人干部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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