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機關會計集中核算工作實施辦法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紀委和財政部關于改革會計人員管理體制,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監督規范會計工作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按照上級會計管理暨會計集中核算工作會議精神及有關要求,借鑒縣直機關會計集中核算運作模式,吸取鄉鎮會計集中核算試點工作經驗,特制定我縣鄉鎮機關會計集中核算工作實施辦法。
一、鄉鎮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鄉鎮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xx同志“xxxx”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為指針,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落實中紀委四次全會精神和縣委、縣政府決定,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社會風氣的好轉,切實加強鄉鎮機關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范鄉鎮機關財務收支行為,管好用好各類財政資金,促進地方經濟建設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建立精簡、高效、廉潔、務實的政府機構,將反腐糾風工作引向深入。
(二)基本原則
鄉鎮會計集中核算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集中管理,統一開戶,分戶核算的原則;
、合理安排支出,有效調劑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原則;
、精簡人員、規范管理、簡化程序、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原則;
、正確處理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集中核算的原則;
二、鄉鎮會計集中核算工作范圍
(一)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縣目前財政管理體制狀況,本次納入鄉鎮會計集中核算的范圍是財政全額供養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具體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財政所、土管所、教育辦公室、文化站、廣播電視工作站、計生辦、民政辦、企業辦、計生服務站、林業站、農技站、經管站、水管站、畜牧站、扶貧分社等單位。
(二)納入鄉鎮會計集中核算的資金范圍有四部分:一是財政撥款,包括行政經費、事業費及專項經費;二是專項撥款;三是預算外資金;四是其它收入等。
三、鄉鎮會計集中核算的基本運作方式
會計集中核算是在單位資金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的情況下,由會計核算中心核算、監督和管理各單位納入財政預算范圍的各類資金,嚴格執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一)鄉鎮會計集中核算辦法
會計核算中心對各單位的財務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統一開戶,分戶核算”的辦法。會計核算與單位分離,統一納入會計核算中心管理。原單位一律取消會計崗位,撤銷銀行賬戶,其現金、轉賬、匯兌等資金結算和行政經費、事業經費、?畹膿苋搿⒅С、往來款項的收付以及日常會計核算、監督、會計報表編制、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統一由會計核算中心辦理和承擔,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報賬人員具體辦理報賬結算業務。
(二)鄉鎮會計集中核算設置
、會計核算中心采取向外敞開辦公,地點設在各鄉鎮財政所。中心設主任一名,主管會計、稽核會計和記賬會計各一人。
、會計核算中心暫實行手工記賬,條件許可的鄉鎮可進行計算機記賬,逐步過渡到全面實行會計業務電算化。
、現金、轉賬、匯兌業務統一由各鄉(鎮)信用合作社承擔辦理。
(三)鄉鎮會計集中核算的業務流程
、資金流入:屬于財政撥款,由財政所根據單位度預算及其提出的撥款申請,按執行進度通知代理金庫,將款項直接劃撥會計核算中心統一開戶賬內;屬于專項撥款,由上級撥款單位將款項直接下撥各鄉鎮會計核算中心統一賬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它收入由執收單位直接繳入會計核算中心統一賬戶,再由會計核算中心上解鄉鎮財政專戶或代理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