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收發管理制度
更新:2023-09-20 07:09:36 高考升學網
文件收、發管理制度
一、總經辦設專人負責文件的管理工作,對收到的公文做到及時拆封、分類、編號登記和傳閱。一般文件收到后應在當日內或次日中午前送批,緊急文件或會議通知收到后立即拆封送閱。
二、一般通知、便函等可由總經辦直接送至有關部門辦理;其余文件均應交公司領導批示后,再由總經辦專人按批示范圍進行送閱,嚴禁個人、部門之間自行橫傳。部門閱辦后的公文(包括按文件要求報出的詳細資料、附件等)應及時主動地退給總經辦,以做好文件歸檔工作。
三、凡本公司外發的文件,應嚴格按照上級有關公文處理的辦法及公文格式進行草擬、批發、打印、蓋章、報出;要求做到一文一事,按級上報,用詞及格式規范,嚴禁多頭主送,并由總經辦統一進行登記編號。
四、部門或個人借閱文件,應辦理借閱手續,總經辦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工作,做到每月小清退一次,終大清退一次,清退的文件按文書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分類整理,裝訂成冊,歸檔。
五、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有密級的文件應嚴加管理,辦理完畢后應立即退回,并核點份數,隨時存檔。絕密文件,僅限于直接有關人員經領導批準后在文件保管處閱讀。
六、如文件丟失或違反保密制度,發生泄密的,除及時報告組織人事部外,還須向有關領導報告,情況嚴重的應提交領導給予責任人必要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