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協會行政管理制度、凡協會舉辦的賽事,均必須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辦理,嚴禁以權謀私的現象發生。
二、協會固定資產使用規定
、凡屬協會購買的長期固定使用的物品,即為協會的固定資產,應登記歸檔保管好,原則上不允許個人使用。
、不允許個人未經協會同意以協會名義、名稱自行無償使用相關物品,否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協會固定資產應根據實際需要,由協會經辦人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后由財務出納與經辦人一起購買。
、會員每的會費交繳最終統一到協會的財務部入賬統一專戶管理。不準截留使用,終向會員公布會費的使用情況。
三、協會的網站管理
、協會網站所有權屬諸暨市自行車協會所有,任何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網站的資源。
、考慮到協會網站自身特點,以及今后的發展建設節約經費的需要,可采用與指定商家有償使用合作方式同建設。合作期限一般為一。具體合作費用另定。
、網站上以協會名義發布的公布、公告、消息、召集活動等信息都必須經協會常務理事會或會長同意后,由指定專用id發布,否則對給協會造成名譽損失的當事人追究法律責任。
、,網站的廣告收由協會財務統一收取管理。
四、獎勵規定
、對協會會員以協會名義在國內外重大比賽中獲得前三名的,協會內部給予適當獎勵或報銷相關路費。
、為了廣開資金渠道,增強協會的發展后勁,充分發揮協會領導和會員的積極性,凡屬個人名義吸引商家或其他單位對協會贊助資金的,給予獎勵。
、協會每終評選出若干名成績優秀的會員和協會優秀領導給予獎勵。
五、外聯活動規定
、凡以協會名義外出參賽、郊外騎行、與兄弟城市之間友好往來等活動,應先征得主管領導同意后才可實行。
、應穿上協會統一的騎行服,帶著協會旗幟,充分體現協會的精神面貌。
、遵守領隊紀律,統一行動,團結協作。
六、協會logo和旗幟、信箋等使用規定
、協會logo和旗幟、信箋、服裝一經確定后,即代表協會一切對外的文字、宣傳、形象等的標志,因此應認真對待和謹慎使用,它代表協會的唯一性和合法性,不允許任何人以個人名義復制、盜用等,否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協會logo和旗幟、信箋、服裝等必須是以協會名義對外活動時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