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試驗室及試驗儀器管理措施..事故分析與處理制度
在試驗進程中發生樣品丟失、損壞或因保管不良而變質或喪失應有性能;不同委托單位的樣品混淆而引起無法試驗或造成試驗結論錯誤;不按試驗規范、規程、標準操作,造成試驗數據差錯,檢驗結論錯誤的,均按質量事故處理。當質量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并在“事故登記本”上如實記錄。如發生的事故無法補救時,應通知委托單位重新取樣試驗,但要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輕重,認錯態度好壞進行批評教育或經濟等處罰。在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受某種意外干擾(如停電),按質量事故處理。當質量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試驗,排除故障或意外干擾。屬儀器設備故障的,經檢驗員調修未能排除故障時,則應由設備保管員負責組織維修。停電,則只須切斷電源,等待來電后再行試驗即可。設備發生故障或停電時,試驗數據是否有效,要根據各種試驗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斷,如鋼筋、混凝土(砂漿)在拉伸、抗壓過程中,水泥試驗正在攪拌或振動成型時,或水泥試餅正在沸煮箱中沸煮中斷工作超過分鐘的,試樣均要作廢,需重新取樣進行試驗,并在原始記錄中注明。總之,發生意外情況需立即停止試驗時,其試驗數據的取舍應以保證試驗結論的準確性、科學性為前提。所有檢測工作人員如發現檢測過程和檢測報告中出現異常數據,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及時查找原因,對由于讀數錯誤、記錄錯誤及計算差錯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差錯,應及時更正,對由于檢測儀器設備失靈而造成的差錯,則應作廢,待設備調試正常后再重新檢測。試驗過程中違章操作造成人身傷亡或儀器設備損壞的,按安全事故處理。當安全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并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解決,對事故的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發生技術、安全事故不報告而有意隱瞞者,要作加倍懲罰。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由試驗監理工程師負責建立設備臺帳、主要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本及維修檢定檔案,并負責保管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檢定證書。設備負責人負責管理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溯源,主要儀器設備應按檢定周期及時校驗,儀器設備修理后,若對測試數據有影響,則需重新檢定后方可使用。所有儀器設備都必須有明顯的標志,分別以綠、黃、紅三種顏色表示合格、準用、停用,并標明使用和保管人。長期不用的設備應注意防潮防塵,嚴防損壞失靈,影響使用。儀器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由保管人負責,使用人應在使用記錄本上登記使用情況,并協助保管人進行日常清潔保養,當出現較大事故時,應立即報告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并做好記錄。
..儀器設備檢定校(檢)驗制度
試驗室日常計量管理工作由計量管理員全面負責。所有在用檢測儀器設備,均按規定的檢定周期送檢,對沒有規定的在用檢測儀器設備,均實行自校(檢)驗。超過檢定校(檢)驗周期或檢定、校(檢)驗不合格的檢測儀器設備,不準使用,并及時貼上停用標志。對在用所有檢測儀器設備,全部實行標志管理,分別貼上技術監督局計量認證統一制訂的標志。被檢定校(檢)驗儀器設備在檢定校(檢)驗前,由計量管理員通知儀器設備管理員安排有關人員搞好儀器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檢測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書、檢定證書、校(檢)驗記錄等資料由設備管理員專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