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為適應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股東各方同出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一條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二條公司住所:
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三條公司經營范圍:(以工商營業執照審批為準)。
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xxxx 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全體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四章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碼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出資額
、xxx
、xxx
、xxx
、xxx
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股東的出資額;()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八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ǎ保﹨⒓踊蛲七x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ǎ玻┝私夤窘洜I狀況和財務狀況;
。ǎ常┻x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或監事;
。ǎ矗┮勒辗、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ǎ担﹥炏荣徺I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ǎ叮┕拘略鲎再Y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7)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8)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股東會會議決議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九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ǎ保┳袷毓菊鲁;
。ǎ玻┌雌诶U納所認繳的出資;
。ǎ常┮榔渌J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十一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十二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十三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
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十四條股東依法轉讓其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