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采掘單位內部市場化實施暫行辦法⑹單價具體測算方法見下表(略)
六、有關規定
(一)實行收購制后要確保作業定額的可靠性、準確性和嚴肅性。收購價確定后,原則上不得隨意修改,確因地質條件變化影響而使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經礦內部市場化領導小組現場會審確認,方可修正。
(二)實行收購制后,部分大型耐耗材料如軌道、水管、電纜等可暫不進入收購價計價范圍,但對各單位應單獨析出考核,辦理相關移交手續,待工作面收作后,按帳交接,若有缺失短少的按成本價由相關責任單位償付。單體和鉸接頂梁由供應科根據工作面自然條件核定需量,按需供給,超計劃使用其租賃費由使用單位承擔。
(三)采掘工作面范圍內的小型零星工程由生產部、企管部、財資部等部門聯合會審,以予決算形式承包給單位。
(四)實行采掘收購制后,按"礦管理簡單化,基層管理主動化"的原則,礦按相關規定考核三項指標,即:工程質量、煤質、安全。其它方面的管理放權給基層單位自主管理。但放權實行區隊自主管理后,上級主管部門,現場檢查的各類罰款全額由責任單位承擔。
(五)各單位的分配要在財資部的指導下進行,并要結合單位實際,堅持向勞模、工人技師傾斜;堅持向苦、臟、累、險崗位傾斜,向技術崗位(工種)傾斜,向重要崗位及完成任務好的崗位(工種)傾斜的原則,兼顧效益與公平,積極穩妥地做好本單位的二次分配方案,保證采掘收購制的順利推行。
(六)采掘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需要外單位幫工及輔助單位提供有償服務的,其費用由接受服務的單位支付,收入歸礦。接受服務的單位支付費用的標準為:凡有勞動定額的其費用按定額計算,沒有定額的按實際出勤工數計算;遇有較大機械故障,需機電工區等部門處理的,按一次元計算。
(七)供管科、機電工區在次月的日前分別將采掘各單位上月度實際消耗的材料費、設備租賃費、綜采設備配件費等報送礦內部市場運作辦公室考核。
(八)為了保證采掘區隊職工收入的穩定,各單位在工資分配時要嚴格按應得工資交易額控制使用,并留有余地,采取以豐補欠的辦法調節因條件變化造成職工收入的上下波動。當月工資結余時可留存礦財資部;當月工資賒欠時,可先用結余工資彌補,然后向礦借款,經礦長或經營副礦長同意后,財資部工資定額組辦理借款手續,待單位工資有結余時及時歸還借款。(九)其它未盡事宜按《龐莊煤礦采掘單位崗位工資全計件
辦法》及相關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十)本辦法從二oo五九月一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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