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計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公司會計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報帳單位和核算中心的操作和運行工作,加強教育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提高工作效益,順利開展各項工作,核算中心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制度,依法理財,最大限度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核算中心工作職責
、協助報帳單位編制預算,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配合財政部門做好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好報賬單位的各項資金,確保報賬單位各項業務順利開展。
、統一辦理和審核報帳單位的財務收支。辦理現金、轉賬、匯兌等資金結算,辦理經費的撥入、支出、往來款項的收付等業務。監督管理報賬單位各項資金的使用,嚴格支出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范財經秩序,防止資金的浪費、挪用和擠占。
、嚴格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統一為報賬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對原始憑證合法性的審核、賬務處理等財會事務。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保證核算操作規范合法達標。
、統一編制會計報表,為報賬單位和各部門提供財務報告,并提供各種會計服務,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合法、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接受報賬單位對會計事項的查詢和資金核對等。
、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各項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知悉情況。
、負責報帳單位收費票據的領取、保管、分發和核銷。為報賬單位保管會計檔案。
二、核算中心工作守則
、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理財,認真履行職責。
、對在執行會計服務業務中知悉的報帳單位經濟(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對報帳單位示意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予以拒絕。
、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直至完善,方可受理。
、對報帳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負有解釋的責任。
三、核算中心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一)、核算中心主任主要職責:
、負責監督、指導、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項工作;
、組織核算中心人員學習法規制度和業務知識,以及思想教育;
、負責向主管領導及上級領導報告工作信息;
、管理報帳單位資金的收取、儲存和使用,調度資金;
、嚴格執行財經法規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
、負責有關財務審批事項,控制資金的合法使用;
、熟悉掌握核算中心的運作情況,研究報帳單位的收支政策,并提出優化收支結構的政策性建議;
、完成本局及上級部門布置的工作,協調部門關系。
(二)、核算中心副主任(兼會計主管)主要職責:
、協助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組織學習法規制度、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具體辦理核算中心的有關行政事務,管理核算中心日常業務工作;
、負責審核報帳單位收支憑證,以及各項申請、報告和有關財經事項等;
、負責建立制訂核算中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對報帳單位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的編制進行審核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