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發展有限公司制度匯編城市排水發展有限公司制度匯編
目 錄
一、武漢市城市排水發展有限公司組織機構
二、職工代表大會職權
三、武漢市城市排水發展有限公司議事制度
四、總經理職責
五、副總經理職責
六、報告制度
七、綜合部職責
八、公司行政管理費用開支規定
九、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十、保密制度
十一、招標保密制度
十二、微機系統管理辦法
十三、檔案管理辦法
十四、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制度
十五、打字室工作制度
十六、醫療經費管理辦法
十七、關于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的有關規定
十八、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十九、人事管理制度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
二十、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二十一、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二十二、員工薪酬待遇管理制度
二十三、回避制度
二十四、公司住房貨幣化補貼實施方案
武漢市城市排水發展有限公司組織章程
一、武漢市城市排水發展有限公司于月由市政府批準成立,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國有獨資公司。目前資產總額·億元。主要負責城市污水處理、排水工程建設、運營維護、管理服務、污水處理費收取等工作。
二、公司按“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嚴格遵循《公司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實現排水、污水處理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大力推進企業管理創新,促使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三、根據權力機構、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相互獨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協調的原則,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和監事會。
四、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有權選舉和更換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審議和批準財務預決算、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項。
因為排水公司現為國有獨資公司,故暫未形成股東會,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減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等,必須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來決定。
五、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成員由股東代表和其他方面代表組成,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體負責公司計劃、人事、籌融資管理工作。董事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進行決策和聘任經理等。董事會實行集體決策和過半數通過的原則。董事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六、總經理是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最高主管,主持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偨浝韺嵭卸聲溉沃,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權行使職權,并對董事會負責。
七、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公司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對董事和經理行使職權的活動進行監督,防止濫用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