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管理規定,指的是在城市飼養狗狗所需要遵守的管理規定,加強對養犬的一個制度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養犬管理規定。
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創建和諧文明的市容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陜西省養犬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寶塔區城區內犬只免疫登記和文明養犬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民養犬應當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德,主動做好犬只預防接種并到轄區派出所辦理《養犬登記證》。
二、即日起城區未接種疫苗的犬只必須到以下畜牧獸醫站點免費接種獸用狂犬病疫苗。
1.棗園辦、鳳凰辦轄區犬只到棗園畜牧獸醫站接種,聯系電話:15191115668。
2.橋溝辦、寶塔辦、川口鄉轄區犬只到橋溝畜牧獸醫站接種,聯系電話:13892169894。
3.萬花鄉、南市辦轄區犬只到萬花畜牧獸醫站接種,聯系電話:18309117890。
4.柳林鎮轄區犬只到柳林畜牧獸醫站接種,聯系電話:13891106727。
5.河莊坪鎮轄區犬只到河莊坪畜牧獸醫站接種,聯系電話:13772269662。
6.李渠鎮轄區犬只到李渠畜牧獸醫站接種,聯系電話:13772895136。
7.姚店鎮轄區犬只到姚店畜牧獸醫站接種,聯系電話:13629116727。
由區畜牧獸醫局負責犬只接種監督工作,監督電話:0911-2213573。
三、城區內凡攜犬出戶的,應當由成年人采用牽引方式約束犬只,并及時清除犬只糞便。任何人不得攜帶除軍警犬、引導犬之外的犬只出入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以及醫院、商場、賓館、飯店等人群密集的場所,不得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按規定攜犬出戶且不聽勸阻的,依法對犬只予以收容。
四、市民有權勸阻或向有關部門舉報違反犬類管理規定的行為。市民熱線舉報電話:12345,報警電話:110,區畜牧獸醫局舉報電話:2213573。
五、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轄區內犬只免疫證明、信息登記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機關全面負責養犬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做好《養犬登記證》辦理、協同畜牧獸醫部門捕殺狂犬工作;畜牧獸醫部門負責收容被遺棄犬只、野犬工作,并做好犬只的免疫、檢疫,實施治療,組織對疫犬、無主犬尸的無害化處理工作;城管執法部門負責查處街面流動售犬和因養犬而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等行為;工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犬只經營場所;衛生部門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診治;社區、村組、物業公司要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養犬管理工作,開展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的宣傳教育;養犬人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犬只免疫、登記有關證件。
六、對飼養犬只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嚇他人以及驅使犬只傷害他人等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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