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黨章》有規定,中央有部署,有要求。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市紀委的精心指導下,長武縣委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就是瀆職”的意識,率先起步,先行先試,積極探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新路子,全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領導組建機構擔當主體責任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關鍵是要建立一套思路清晰、勇于擔當的領導班子,加強頂層設計,厘清責任關系。這一方面,縣委抓早動快,迅速行動,4月份,重新組建了縣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辦公室。5月26日,全市“兩個責任”推進會后,根據會議的新精神,又對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了增補充實,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縣人大、政協黨組書記及其他縣委常委為成員的縣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其目的是讓縣級四大家的主要領導首先始終銘記自己的黨內職務,始終牢記“強班子、帶隊伍、管自己”的自覺性、責任感和使命感。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委辦,與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合署辦公,受縣委直接領導,負責承擔統籌協調、任務分解、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職責,并從縣委辦、督查室協調人員,充實了工作力量,配齊了辦公設施,使縣委廉政辦迅即啟動了各項工作。同時,進一步厘清了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之間的關系,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和紀委(紀檢組)樹立“一盤棋”思想,分工不分家,相互協作,緊密配合,共同推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分解任務明確職責細化主體責任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王岐山同志強調:“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就是政治責任,不落實就是嚴重失職”。縣委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的主要負責同志都要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者、執行者和推動者,都要把主體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親力親為、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做好表率?h委任杰書記在年初召開的縣委全委(擴大)會、縣委工作會和紀委全會暨政府廉政工作會上,都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了安排部署,在會議上多次重申強調,端正黨風從縣級領導做起,從縣級部門領導抓起,必須人人嚴以律己、率先垂范、盡職盡責,如有違規違紀、失職瀆職的一律從嚴追究。5月份,縣委又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全縣反腐倡廉工作責任分工》和《長武縣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的通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6大項22小項內容細化分解到6個牽頭單位和38個責任單位,并要求各基層黨委(黨組)、黨總支進一步將任務再細化,分解落實到了每一個支部、每一名負責同志名下,進一步明確了任務,夯實了責任,確保此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出了問題有人承擔、有人負責。同時,又為40個縣直部門、群團組織調整設立了黨組和紀檢組,將機關單位的黨組書記一律調整為局長擔任,把履行主體責任真正交給了“一把手”,明確了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實現了“兩個責任”的全覆蓋。
三、突出重點發揮職能落實主體責任
在中紀委十八屆三次全會上,對黨委主體責任的5個方面進行了深刻闡釋,將主體責任項目化、具體化、措施化。這5個方面,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點和關鍵。具體工作中,縣委從選人用人、查處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加強源頭治腐等關鍵點入手,突出重點,精準定位,以重點責任的落實帶動了全面責任的落實。
一是在加強學習、深化認識上重視責任。認識是行動的先導。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中,只有思想上認識明確,工作中才有成效。中央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提出后,縣委充分利用縣委常委會、中心組學習會等平臺,組織全體縣級領導及各鎮黨委、部門黨委(黨組)書記深入、系統地學習了《黨章》、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紀委十八屆三次全會《公報》等重要文件及、王岐山書記關于“兩個責任”的重要論述精神,掌握思想精髓,領會精神實質。近期,又召開了全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推進會暨培訓會,專門邀請市紀委常委王秋娥同志,圍繞《關于黨委承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有關問題》這一課題,從主體責任的極端重要性、主體責任的實質和內涵、落實主體責任的重點工作、落實主體責任的措施保障四個方面,為全體在家縣級領導,各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紀檢員),各部門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員作了專題輔導報告,一方面幫助與會同志進一步厘清了黨委、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定位和職責分工,使其真正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明白人”、“責任人”和“帶頭人”;另一方面也交給了與會同志“如何抓、抓什么”的工作方法。
二是在創設條件、積極支持上體現責任。與黨委主體責任相伴的是紀委監督責任,這是同一責任范疇的兩個方面,必須相互協調、共同促進。這次“兩個責任”的提出,就是要給紀委“松綁”、“減壓”,讓紀檢監察機關從繁雜的事務中解脫出來,將工作重心聚焦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上來。積極支持紀委(紀檢組)推進“三轉”,聚焦主責,回歸主業。為了落實這一要求,縣委于3月份就研究決定,讓縣紀委退出了19個協調議事機構,以便更好地集中精力抓好監督、執紀、問責三項重點工作。5月份又再次研究批準了縣紀委科室負責人的交流輪崗,增設了第二紀檢監察室,整合了機構資源,加強了辦案力量。同時要求各基層黨委(黨組)于6月底前參照縣上的辦法,把紀委書記、紀檢員分管的非業務工作徹底調整,讓其更好地履行好監督責任。支持紀委發揮“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職責。今年4月,縣委安排縣紀委組成四個檢查組,深入網吧對文體、公安、工商、電信等部門發揮監管職責、落實“零時斷網”政策情況進行了檢查監督,對監管不到位的縣電信局等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警示糾錯談話,迅即進行了整改;針對群眾反映的農村低保管理不規范,存在優親厚友現象的問題,要求縣民政局、各鎮首先進行自查,再安排縣紀委監察局對全縣農村低保對象進行了抽查,就檢查發現的6個方面的共性問題和204個方面的個性問題,向縣民政局下發了監察建議書,責令限期整改,充分履行了監督職能,切實維護了群眾利益。同時,本著“別人得病、自己吃藥”的原則,突出“精、準、快”三個特點,創辦了《紀檢監察輿情快報》,摘錄全國各地媒體曝光的典型案例,以“它山之石”警醒教育廣大黨員干部,用“本縣動態”現身說紀教育周圍身邊的人。截至目前,刊發《紀檢監察輿情快報》19期,起到了超前預警、防微杜漸的作用,有效杜絕了我縣同類案件的發生。
三是在加大力度、強化督查上強化責任。加大督促檢查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關鍵環節。只有這樣,才能克服以往開會、講話和簽責任書“三個樣板動作”,防止出現“空對空”、“兩張皮”。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按照縣委統一要求,縣紀委組織監察局、人社局、督查室將“明察暗訪”常態化。去年共開展督查13次,通報批評、警示訓誡46(人)次。今年以來,已組織督查活動7次,通報批評11人,給予了9名工作人員黨政紀處分。近期,縣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針對群眾反映出租車行業管理混亂及拆遷過程中執法不力、引起群眾上訪的問題,專題對縣交運局、縣城管執法大隊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警示提醒談話,要求其強化擔當意識,責令限期整改。各鎮黨委、各部門黨委(黨組)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及“聯村幫戶接地氣,惠農務實樹清風”活動,嚴格按照縣委要求,圍繞黨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出現偏差問題及中央“八項規定”貫徹執行、“四風”、群眾反映強烈的支農惠農、民政救濟等政策落實走樣問題,深刻自查自糾,認真進行整改,做到了“點”上查深,“面”上查到,不漏死角,不留盲點。
四是在“一案雙查”、嚴格問責上體現責任。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落實主體責任也一樣,只有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雙管齊下,同時發力,才能取得實際效果。具體工作中:一是廣泛推行簽字“背書”制度。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履行“一崗雙責”,以及近期開展的低保核查、清理“吃空餉”、重點崗位干部輪崗交流等“新老16項”專項整治工作中,各鎮黨委、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都向縣委作了簽字“背書”,確保了責任主體明確、履責有依、問責有據。二是廣泛實行倒逼式追責、“雙向問責”制度。對發生腐敗案件和違紀行為的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雙向問責”,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倒查追究主要領導和監管領導的責任,真正做到有錯必究、有責必問。5月中旬,對涉及賭博、酒駕的公職人員、人大代表,由縣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直接組織,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參與,開展了“大手拉小手、一同受教育”活動,所屬單位黨委、黨組的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帶領當事人到會,在當事人深刻檢討、主要負責同志鄭重表態后,再由縣紀委給予當事人“警示糾錯”,給予主要負責同志“警示提醒”。隨后,縣紀委、監察局給予了當事人黨政紀處分。教育過程中,縣電視臺全程錄像,并在全縣曝光。這一做法,社會各界反響很好,警示教育作用十分明顯。針對一條管單位主要領導借故不到的問題,縣委責成紀委到其市級主管單位核實情況后,給予該領導嚴厲的批評并通報全縣以儆效尤。
四、健全制度編好“籠子”保障主體責任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首先要把制度“籠子”扎牢、編密,否則,就如牛欄關貓,出進自由。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編好“籠子”、健全制度至關重要。今年,圍繞“兩個責任”的落實,針對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制定了《長武縣選拔任用科級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實施辦法》,在提名推薦干部人選時實行推薦人“背書”制度,明確了干部推薦失察失誤責任的追究主體。開展了機關單位重要崗位工作人員輪崗交流,明確在管理人、財、物崗位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干部必須輪崗。截至目前,29個單位、86名干部已完成了輪崗交流。為了嚴肅人事編制紀律,制定印發了《長武縣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規定》。圍繞中央八項規定和黨紀黨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治理“文山會!币幏段募蜁h辦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推行“寧靜工作周”制度》等文件;圍繞鄉鎮干部“走讀”現象,制定出臺了“54321”工作機制。重新修訂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禁酒規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禁賭規定》、《關于嚴格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嫁娶等事宜的暫行規定》、《長武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長武縣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收送禮品禮金登記管理辦法》、《長武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辦理》等制度?h委的目的,就是要用具體、管用、剛性的制度,來約束黨員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真正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和“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風”的根本要求落到了實處。
五、以身作則接受監督履行主體責任
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之間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兩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缺一不可。落實“兩個責任”過程中,黨委負主體責任,同時也要接受紀委監督;紀委負監督責任,不但要監督下級黨委,還要監督同級黨委。中央這一要求提出后,縣委不等不看,堅決貫徹,要求常委會班子成員嚴于律己、做好表率,從主要領導做起,自覺接受縣紀委監督。縣委常委會帶頭向社會公開作出廉潔自律承諾,要求黨員干部做到的,常委首先做到;要求黨員干部不做的,常委帶頭不做。研究制定了《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的意見》,從貫徹民主集中制、密切聯系群眾、落實八項規定等方面,明確了對班子成員的具體要求。近期,縣委又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研究制定了《縣委重大事項決策會簽制度》,為推進縣委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做到“源頭預防、嚴以用權、責任明晰、問責有據”,形成了比較規范的長效機制。同時,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報告制度,從縣委做起,定期向市委、市紀委報告工作,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定期向縣委、縣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今年6月份,在縣紀委推行科室負責人輪崗交流中,縣委嚴格落實中央“兩個為主”的精神,組織部門充分尊重縣紀委意愿,合理進行了人員調整,以實際行動支持縣紀委的工作。
總之,我縣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厘清了責任關系。進一步明確了黨委的主體責任是前提,紀委的監督責任是保障,猶如一輛馬車的兩個輪子,只有雙輪驅動,才能正常行駛。二是夯實了責任主體。實現了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到“全面”責任的轉變,讓黨風廉政建設成了黨委的份內之事,不但要領導,還要負總責、擔主責,改變了以往由紀委“一家在奮斗”的局面。三是狠剎了不正之風。“兩個責任”的落實,縣委、縣紀委更是協同配合,督查問責,雙管齊下,嚴查了賭博、酒駕等違法行為,糾正了造謠生事、制造事端等不正之風,凈化了社會風氣,傳遞了正能量。但客觀來講,縣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方面,尚處于探索實踐階段,距離上級的要求還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對落實“兩個責任”方面的政策理解還不深、不透,有待進一步學習領悟;二是部分基層黨組織的負責同志和紀檢干部對于“兩個責任”具體履行中的方式方法還不夠清楚,有待于進一步學習、借鑒和改進;三是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人員還不足,監督和辦案力量薄弱,還有待逐步予以充實,等等。下一步,縣委將緊緊抓住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查擺問題、開展批評”這個關鍵環節,圍繞“兩個責任”落實方面的問題,立行立改,真查深改,努力把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的更好,推進我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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