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退休工資新規定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用以記錄職工個人繳費基本養老保險和單位繳費部分劃入職工個人名下的帳戶,是計算參保人員退休(養老)時基本養老金中個人帳戶養老金的重要依據。個人帳戶儲存額間斷前后合并計算以復利計息。按照國發[1997]26號文件規定,職工退休時其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即為該職工退休時的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記帳比例全國統一為11%。什么是繳費工資指數和指數化月平均工資?
繳費工資平均指數是指某職工在整個繳費年限或其中連續計算的若干繳費年限中,每一繳費年度的繳費工資與相對應年份的職工平均工資之比的和,除以整個繳費年限或連續計算的若干繳費年限后的數值。如果以1為參照,其數值大于1,說明職工計算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高于對應年限的職工平均工資,其數值1,則相反。
指數化月平均工資是指職工繳費工資平均指數與職工退休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乘積。該指標反映職工在整個繳費年限或連續計算的若干繳費年限中的繳費工資平均水平,是計算過度性養老金的重要指標;攫B老金的計算公式
月薪4000元繳費10年退休后領770元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30年教齡教師的退休待遇為檔案工資的10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辦中小學移交地方管理過程中教師待遇問題,進一步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為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創造良好的條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現將國有企業辦中小學移交地方管理過程中有關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已經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業所辦中小學,其退休教師仍留在企業的,由企業按照《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對退休教師基本養老金加統籌外項目補助低于政府辦中小學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其差額部分由所在企業予以計發,所需支出允許計入企業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
二、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業辦中小學,其在職教師的工資和退休教師的基本養老金加統籌外項目補助,低于政府辦中小學同類人員標準的,由企業按政府辦中小學同類人員標準計發,所需支出允許計入企業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