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星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4713元,月平均工資3726元,比上年增長12.2%。2016年全省、全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分別為60160元、48530元,2016年全省、全市月平均工資分別為5013元、4044元,比上年分別增長11.6%、10.3%(以上數據不包括城鎮私營單位)。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指各國有經濟、城鎮集體經濟和其他各種經濟類型單位及附屬機構的在崗職工得到的勞動報酬的平均數,是在崗員工社保繳納基數基準值的重要參考,也是退休人員基礎社保待遇發放的計算標準。其計算方式為:在崗職工工資總額÷在崗職工平均人數。
每年平均工資數據出爐后,總有不少人稱自己“又拖了后腿”。關于是否真的“拖后腿”,區統計局解讀稱,各類平均工資數據反映的是某一地區或某一類單位、某個行業的平均水平。就單個人員而言,工資水平及增長速度會因所屬單位的行業、地區、性質、企業效益及個人所在崗位的不同而感受不同。由于工資分布是典型的偏態分布,即少數人工資水平較高,多數人工資水平較低,所以多數人的工資水平會低于平均工資。同時,納入統計的平均工資包括了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但是對勞動者而言,工資的概念往往是稅后工資、實發工資,因此平均工資水平及增長與個人感受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