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及個人按照規定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南昌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達州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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