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八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八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上述兩金標準,根據傷殘等級確定,工傷保險條例未規定統一標準,具體標準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梢栽诟魇〉墓kU條例或工傷保險辦法中查閱。
舉例:四川省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3〕42號)
八、工傷職工依照《條例》第五章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其標準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14個月,六級傷殘12個月。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人員經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需長期治療的其他工傷人員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6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60個月,六級傷殘48個月。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其標準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合并計算,標準為七級傷殘36個月,八級傷殘26個月,九級傷殘16個月,十級傷殘10個月。
三、停工留薪期工資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注:成都地區的工傷可以參照《成都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
四、停工留薪期護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如果單位未安排護理,則由單位支付護理費,成都地區一般為60-80元/天。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六、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超出目錄及服務標準的醫藥費該工傷職工還是用人單位承擔,目前實踐中各地處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數地區的做法是用人單位不承擔。
七、工傷康復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007年12月12日出臺《成都市工傷職工康復管理暫行辦法》有明確的規定。
八、輔助器具費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可參考:2015年2月2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目錄》【川人社辦發〔2015〕16號】
九、工傷復發待遇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相關名詞解釋:
統籌地區:是指地級市以上單位,工傷保險條例后面涉及統籌地區,就是計算工傷待遇時需要當地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再簡單一點來說,就是工傷(亡)發生地點所在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在崗職工工資。
社平工資:全稱為社會職工的平均工資。每年各地都會根據統計的結果調整社平工資的數額。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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