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形勢下的各項教育考試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工作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并經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對2020年我省部分教育考試招生安排做相關調整。具體如下:
全省各地中考統一安排在6月26日至27日。取消2020年中考體育測試,體育分不計入中考總分。
(一)高考統考和選考科目考試安排在7月7日至10日舉行。
(二)體育類特招生和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安排在5月17日。體育術科測試安排在5月29日至31日。
(三)學考安排在7月17日至19日。
本省屬高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安排在高考后10天內進行。其中,浙江警察學院的體能測試安排在6月上旬舉行。
(一)中職學生語文、數學科目考試安排在7月7日舉行。
(二)職業技能理論考試安排在7月8日舉行。
高校組織的測試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
由于職業技能理論考試推遲到與高考同時舉行,高職提前招生時,中職學生的職業技能成績以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操作成績為主,高校在測試中可對考生的職業技能理論基礎作必要的測評。
(一)專升本考試安排在6月6日舉行,6月底完成錄取。
(二)全省高校計算機等級考試安排在6月7日至9日舉行。
(三)高考招生體檢具體實施時間由各設區市安排。
以上時間安排如與國家確定的考試時間相沖突,將另作調整。
請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及時將通知內容告知屬地相關學校。各地各學校要統籌做好各項考試組織和教育教學工作,加強有關安排的宣傳解讀,并同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各項考試安全、平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