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等人收受巨額財物;道德敗壞!北绕鹬醒爰o委在對季建業作出開除黨籍處分時的這些表述,南京市民對于季建業更直觀的印象可能就是“季挖挖”了。透過這個綽號,能看到季建業霸道的行事風格和性格特點,讀出群眾對其從政行為的評價,背后是季建業濃重的“官本位”思想和漠視群眾利益、不站在群眾立場思考問題的作風。
密切聯系群眾是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黨章要求黨員“堅持黨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貢獻”,是黨的群眾紀律最根本的要求和體現。但是現實中,一些黨員干部的所作所為背棄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的職位上升了,離群眾反而遠了,干事決策習慣于獨斷專行,罔顧民意、不與群眾商量甚至凌駕于群眾之上;有的處于和群眾面對面的基層一線,不但不好好服務群眾,反而與民爭利、雁過拔毛、吃拿卡要;有的面對群眾疾苦冷漠淡漠,不肯正視群眾的合理訴求,這些都嚴重敗壞了我們黨的形象、損害了黨群關系。
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眾對我們黨的形象觀感來自于每一個黨員個體的行為表現,黨的形象需要每一個黨員來維護。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要加大對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查處力度,務必取得讓群眾比較滿意的成效!稐l例》對群眾紀律的規定,順應了群眾呼聲,既給廣大黨員干部畫出了紅線,也給群眾更好地監督黨員干部指明了方向。
工作紀律:不擔當就要被問責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南海東部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再生等人因下屬部門和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受到責任追究。南海東部管理局所屬生產部等多個部門和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套取現金、私設“小金庫”,以會議費為名報銷吃喝費用、違規在度假村和五星級酒店開會,相關直接違紀人員受到處理。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劉再生和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杜玉杰分別受到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該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高廣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雙雙被追責,源于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缺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是對黨章規定的重申,是各級黨組織職責所在、使命所系。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面,其中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
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正風反腐和巡視情況看,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黨的建設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黨的領導虛化弱化淡化,是許多地區和單位的共性問題,也是導致各種亂象出現的總病根。對此,中央多次強調要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用好責任追究這一“撒手锏”,督促各級黨組織扛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山西出現塌方式腐敗,中央對省委領導班子進行了改組性質的調整;湖南衡陽賄選案、四川南充賄選案中,相關黨組織負責人被嚴肅處理……據初步統計,今年上半年,中央和省區市共點名道姓曝光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追責的典型案例100多起。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稐l例》在修訂中,將“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作為一種違紀行為專門予以明確,以剛性約束向各級黨組織及負有領導責任者揚起了“鞭子”,使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追究更加切實可行。在《條例》面前,那些對全面從嚴治黨認識跟不上、工作不落實,不敢擔當、不敢負責、躲躲閃閃、遮遮掩掩的領導干部,必將面臨“挨板子”的懲罰。
生活紀律:剛性約束八小時以外行為
內蒙古自治區供銷社原黨組書記兼理事會主任薄連根,奉行“人生得意須盡歡”的人生哲學,平時很少回家吃飯,接受老板們的宴請只喝茅臺酒,一桌宴席上萬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費幾萬元也是常事,他曾經讓人一次就給他送上10箱茅臺酒。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原副市長金昭,生活上追求貴族化,沉迷于輕歌曼舞,把每次出國訪問考察當成了個人游玩、揮霍奢侈的契機,頻頻出入境外色情場所。
從近年來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不難發現,“生活腐化”“奢靡享樂”“趣味低俗”等,成為一些違紀黨員干部的“標配”。在各種誘惑面前,一些人將共產黨人的理想信念與高尚情操拋諸腦后,代之以腐朽的生活觀念和生活方式。特別是在八小時以外,熱衷于吃喝玩樂,沉溺于燈紅酒綠,流連于聲色犬馬,他們如溫水中的青蛙逐漸蛻化變質,最終迷失在花花世界里。
“奢靡之始,危亡之漸。”無數案例表明,黨員干部耐不住寂寞、經不住誘惑,沉湎于奢靡享樂,極易導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偏離,正所謂因玩物而喪志、喪志而致腐,滑向違紀違法的深淵。奢靡享樂之風盛行,不僅腐蝕干部群體,而且敗壞黨的形象,損耗黨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戰斗力,還會對社會風氣帶來不良的示范和影響。
《條例》把“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等納入紀律處分范圍,既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反對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實踐成果的制度化,又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
一、在思想作風上:
1、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對實現共產主義遠大理想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認識不足,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xxxx”重要思想的精神實質學習理解不深刻,理想信念相對淡化。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不強,用辯證的觀點分析問題的能力有待提高。對本部員工的、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不夠,未能牢固樹立共產主義的堅定信念。對社會上存在的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抵制不夠。存在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學風不正,對理論武裝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忽視了主觀世界的改造,缺乏堅實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理論上不夠成熟,造成政治上不夠堅定。
2、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對理論武裝頭腦的緊迫性認識不足,理論學習不夠重視,學習自覺性、積極性和主動性不足,存在實用主義,要用什么才去學什么,與工作關系密切的才學,與工作關系不大的少學。學習一般化,沒有帶頭學習,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未帶動本部員工廣泛深入的開展理論學習。學習專題不突出,針對性不強,不分層次,一般通讀多,重點精讀少,做讀書筆記更少。對理論的鉆研不深入,沒有在把握理論的科學體系上下功夫。對理論學習淺嘗輒止,不求甚解。理論聯系實際不夠,學用脫節,運用理論指導實踐的意識不強,沒有充分把理論和實踐緊密地聯系起來,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來分析解決問題、指導工作。
二、在紀律上
1、對工作紀律抓落實不夠。執行制度有時不夠嚴格,由于礙于情面樂于做和事佬,有時對本部職工中出現的問題沒有大膽地進行批評,對各種違規行為監督不力。
2、在廉潔自律方面略有不足。防微杜漸意識不夠強,自我要求不高,對一些小問題上有所放松,同志關系庸俗化。
三、在工作作風上
1、業務知識不足。這幾年,雖然完成了本科階段的學習,并利用業余時間學習各種業務知識,但所掌握的理論知識和具備的業務水平,遠遠未達到專業級計算機管理人員的要求,如圖書館業務所要求具備的理論知識不足,計算機技術和故障解決方法未達到現代化管理的要求,而且隨著計算機技術的不斷開發,圖書館管理的方式方法不斷增加,相應的技術手段不能及時落實到位,學習能力欠佳。
2、工作方法跟不上時代要求。一是仍然滿足于陳舊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對如何抓好新時期圖書館的工作思路不夠清晰。二是組織能力和管理能力欠缺,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時缺乏與人溝通,使員工參與的積極性不夠主動,導致工作往往達不到預期的效果。三是工作協調能力有待改善,對一些牽涉到其他部門的工作未能主動協調辦理。四是工作的藝術性不夠,做員工思想切入點有時把握不準,批評管理教育學生的方法過于簡單,效果不明顯,處理突發事情不夠冷靜,顯得不夠成熟。
3、對工作有畏難情緒。隨著計算機技術在圖書館管理方面的不斷深入,我館在改革中出現了的種種困難,如計算機管理系統利用率低,歷史遺留的的數據凌亂,新業務技術困難重重,使我對圖書館的改革與發展產生了疑慮,面對各項技術任務的壓力,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決問題和困難的突破口,出現了畏難情緒。
隨著法制化進程的加快和市民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權不斷擴展的同時,廣大市民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但是由于城管機構設置起步晚,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城管隊員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致使部分城管執法隊員對職權的理解出現了偏差,不能及時正確地履行或不履行職責,導致了“不作為”與“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城管執法人員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問題,是影響隊伍建設和城管工作水平提高的“瓶頸”,如果不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就會愈演愈烈,縱容敷衍了事、互相推諉、不負責任的工作作風。近年來,我局先后多次參加“行風在線”、“三民活動”、“網絡在線問政”等活動,其中市民反映的很多問題都是反復舉報未解決的“老問題”。這一現象的存在,主要在于日常執法工作中“不作為”現象突出,對于一些熱點難管的問題視而不見,見而不究,放任自流。如何從打造“和諧城管”的高度有效遏制“不作為”、“亂作為”現象,打造風清氣正、廉潔高效的城管執法隊伍,是各級城管部門需認真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本文試就城管人員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概念、成因、表現形式等方面作一分析,并提出初淺的對策意見。
一、城管執法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的界定
如何界定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行為,法學理論界從不同角度有些不同的主張和看法。一般認為,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關鍵要看行政主體的作為是否積極、主動,所做之事是否既合理又合法,做了多少事,做了多少應該做的事,做了多少不應該做的事。行政不作為主要表現為時間上的不為和內容上的不為,有形式上的“為”和實質上的“不為”,行政行為人缺乏主觀能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在一般情況下雖然沒有明顯的違法表現,但其本質就是一種瀆職;而行政亂作為卻具有明顯違法性,其主要是“法律法規未予授權”,沒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工作職責,在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具體到城管執法領域,城管執法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城市管理執法行政主體賦予的依法行使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職責,對違法、違章行為視而不見、放任不管的行為即屬城管人員行政“不行為”。簡而言之,就是失職、瀆職、濫用職權。
二、解決城管執法“不作為”與“亂作為”問題的意義
一是職責所在。作為一名城管執法人員,法律賦予了積極作為的行政義務和工作的職責,為人民管好城市,為市民營造一個宜居環境,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二是市民所需。廣大市民希望自己生活在一個干凈整潔的城市家園,一個好的環境,也是和諧社會的需要。如有了一支管理城市的隊伍,又不去管事,城市市容環境“臟、亂、差”,市民有意見,城管人員臉上也無光。
三是隊伍建設需要。隊伍建設主要指思想、作風、紀律方面的建設,是指隊員在工作、學習、法律等方面的一種外在表現。作為一支肩負城市管理重任的執法隊伍,就要有所作為,認真履行職責。如不注意及時糾正隊員事業心、責任感不強問題,隊員在崗不作為,工作失職,影響執法效果,影響隊伍形象。
四是提高城管水平需要。如不注意糾正城管人員“不作為”現象,影響城市市容市貌的問題就會越來越多,使市民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久拖不決,就管理不好城市,這不僅損害了群眾利益,也給政府形象帶來一定影響。
五是領導期盼。一個城市有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的城管執法隊伍,又能認真履行職責,解決影響市容和市民生活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市民提供一個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為招商引資創造條件,促進經濟發展,這是領導的要求和期盼。
三、城管執法人員“不作為”與“亂作為”的主要表現
從某種意義上講,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是一種行政腐敗行為,行政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行政亂作為其實質就是目無法紀,就是自由主義、利己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的膨脹。具體到城管執法部門,有一個具體的案例很有典型意義。2009年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區居民唐福珍因阻止政府部門拆遷而自焚。根據央視報道,違章建筑是1996年建起,直到2005年才被告知是違法建筑。顯然,當地執法部門并沒有及時履行其職責,當對方要補辦相關手續時也沒有及時給予答復,這明顯是一種行政不作為的表現。如果沒有當時的行政不作為,就不會逐漸演變成日后付出生命代價的后果。金牛區將此事件定性為暴力抗法,但在此事件中金牛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既是拆遷行為的實施者,又是事件的最終定性者。金牛區政府超越行政職權,不遵守法定程序即作出有關行政結論的行為,又是一種行政亂作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
一是對于比較普遍的違法違章行為制止不力,導致違法違章事實長期存在;二是對巡查中發現違法、違章現象熟視無睹,聽之任之,巡線制度落實不到位,形同虛設;三是對難點頑癥不去調查和思考解決的辦法,使問題久拖不決;四是上崗時兩手空空,不帶執法文書和執法證件,沒有處理違章的準備;五是經常遲到、坐崗、溜崗。在休息點的時間過長,休息時沒有分時分批,更有甚者打牌、喝茶、聊天;六是隨大流,出勤不出力,怕惹麻煩,有一天混一天,工作不求上進;七是工作缺乏主動性,有利則做,無利則推;八是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吃拿卡要等行為。
四、解決城管執法行政“不作為”的幾點做法
1、加強教育強素質。首先要通過對隊員的愛崗敬業教育,增強執法隊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通過個別談心、交流等方法,掌握隊員思想動態,及時消除影響隊員工作責任心的障礙,從根本上解決出工不出力的問題。其次要采取過硬措施,加強對隊員法律、業務方面的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知識水平,增強業務能力,使他們在執法中能熟練地運用法律法規教育違章者,制止違章行為。再次要進一步完善隊伍激勵和淘汰機制,強化對城管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強化其積極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職責的意識,使法制觀念轉化為城管人員的行為準則,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健全制度抓落實。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進一步明確“不作為”的內容和范圍,對“不作為”行為要有明確的處理條款,明確規定城管執法人員“不作為”的法律后果,做到以制管人,使處理“不作為”人員有據可循。要大力推廣“一線工作法”,使領導干部重心落實到一線,績效考核責任落實到一線,隊伍管理落實到一線,勤政廉政建設落實到一線,各項保障工作傾斜到一線。
3、說理講法講技巧。執法人員在糾正違章時,首先應該把違章的事實和道理要講清楚,從而使相對人認識到問題所在,從思想上來感化他,以求得到相對人的理解和配合。其次是說理不行要講法。城管執法人員在管理過程中就是宣傳,就是服務。對于那些蠻不講理的,就要耐心細致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告知其違反了什么規定,應受到什么樣的處理。并依法辦事,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再次就是說理說法要講技巧。就是要因人而異,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說理能解決的就采取說理的辦法,對不講道理的就要講法為主,依法按程序辦事。
4、依法行政講程序。首先要糾正“文明執法”等于“不執法”的錯誤認識。文明執法是要求隊員在執法時使用文明用語,嚴格遵守法律程序,依法辦理案件,按規定教育和處罰違法者,制止違法違章行為,維護法律法規嚴肅性,達到依法治市,管好城市的目的。其次是要嚴格按程序辦案。實踐證明不按程序執法就是問題的根源,程序是法律規定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程序是執法人員的行為準則,千萬不能忽視它。要認真按行政執法的每一道工序走下去,不能簡化和貪圖方便。
5、發現典型樹旗幟。按照抓兩頭、促中間的辦法,要善于發現典型,對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該表揚的表揚。大隊長、中隊長、組長要深入一線帶領隊員糾查違章,給隊員作表率,要樹立旗幟,讓隊員學有榜樣,使“不作為”的隊員有壓力,別人能干好的事自己也要干好、也能干好,使隊伍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6、強化監督抓考核。首先要強化對執法人員行政“不作為”的監督和查處力度,對因“不作為”給管理相對人帶來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督促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其次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使輿論監督成為揭露、抨擊、治理“不作為”的重要監督形式。再次就是要嚴格考核,兌現獎懲?己耸顷犖楣芾淼摹胺▽殹焙完P鍵,要認真實施定人、定崗、定路段、定職責;要做到分工明確,確保每個隊員有事干,人人肩上有擔子。同時要嚴格實施考核,與隊員的經濟利益掛鉤,認真兌現獎懲。在嚴格考核的基礎上,對“不作為”的隊員進行教育、批評、警告;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采取必要的組織措施予以處理。
“有所為”才能有所“位”,“有所為”才能有所“威”。若聽任“不作為”蔓延,則必定會貽害城管大業,影響城管隊伍建設,損害政府形象。因此,我們應對少數城管人員的“不作為”現象要切實引起高度重視,堅決予以糾正,不斷提高城管執法工作水平,樹立隊伍良好形象,為創優發展環境、和諧社會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