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共有部分進行經營獲得的收益,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分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補充專項維修資金、支付物業服務費以及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等。業主委員會應當按照管理規約的規定定期公布經營收益的收支情況。
第八十六條
物業服務費以外的管理業主共同事務支出的費用,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分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分擔。
第八十七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其歸屬由建設單位與房屋買受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依法約定。
約定屬于建設單位所有的車位、車庫出租的,應當首先出租給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承租車位、車庫的,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在滿足業主、物業使用人現有需要后,建設單位將車位、車庫出租給物業管理區域以外的其他人的,其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約定屬于建設單位所有的車位、車庫出售時,車位、車庫數量少于或者等于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套數的,每戶業主只能購買1個車位或者車庫;車位、車庫數量多于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套數的,每戶業主至少可以購買1個車位或者車庫,業主自愿放棄的除外。除超過規劃配置比例且多于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套數修建的車位、車庫外,不得出售給業主以外的其他人。
約定屬于建設單位所有的車位、車庫出租、出售的,應當在15日前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擬出租(售)車位、車庫的數量、相關證明文件和出租(售)價格及承租(購買)人條件等。
第八十八條
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道路或者其他相關場地停放車輛,有關車位的設置、使用、收費等管理事項,由業主大會決定。車位經營所得收益的分配適用本條例第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有道路或者其他相關場地停放車輛,不得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八十九
條物業管理區域內車輛通行發生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第九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根據規劃修建的會所、幼兒園、學校等,其相關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規定,應當優先為業主提供服務。
第九十一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根據規劃建設的人防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使用和管理,經營所得收益歸投資者所有。
利用人防工程進行經營活動的,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規定。投資者根據規劃許可利用人防工程設置車位、車庫出租的,適用本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物業管理區域內利用人防工程進行經營活動的,應當按照非住宅物業的標準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十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應當負責分戶計量裝置或者入戶端口以外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更新等責任及相關費用。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等費用,不得從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第九十三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專有部分進行裝飾裝修,禁止下列行為:
(一)損壞或者擅自改動建筑物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等上方;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未經供氣、供暖管理單位的批準,擅自拆改、移動或者覆蓋供氣、供暖管道和設施;
(六)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搭建建筑物和構筑物、改變外墻面顏色或者在外墻立面開設門窗;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業主、物業使用人進行裝飾裝修之前,應當告知
企業員工人事檔案目錄制度
時間:2023-09-13 16:0:04檔案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時間:2023-09-14 20:0:43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時間:2023-09-14 01:0:26物業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范本
時間:2023-09-14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