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按照國務院的要求,2015年,出臺《重慶市進一步調整規范高考加分政策實施方案》。2015年1月1日后,獲得全國奧賽、國家二級運動員、科技創新大賽、工程類大賽、思想品德突出、萬分之一優秀學生等6個項目證書、榮譽稱號的考生,高考錄取不再加分。到2017年,取消農村獨生女、三峽庫區搬遷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顧政策。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
2.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在渝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規范并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加強監督,確保公平公正,防止出現自主招生腐敗。嚴格控制在渝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規模。2015年起,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
3.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普通高校要主動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包括標準、條件和程序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高?赏ㄟ^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及爭議仲裁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繼續實施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并對錄取結果負責的制度。
4.改進高校招生錄取方式。從2016年開始,逐步合并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進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加快研究“按專業投檔、一檔多投”的投檔錄取模式并適時推行,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多次選擇機會。
5.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會人員,可申請注冊進入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學習。成人高等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鼓勵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開展多樣化的繼續教育與培訓。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高中階段教育和各類高等教育分層次、分類別學分互認和轉換機制,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
(四)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信息公開。建立學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開制度,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建立完善全市中、高等教育考試招生信息管理發布平臺,健全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和責任追究制度,堅持考生特征信息“三級公示”制度。
2.完善保障體系。健全政府部門協作機制,構建科學、規范、嚴密、安全的教育統一考試保障體系,要特別注重提高農村、貧困、邊遠地區考試保障水平。完善學校自覺維護招生秩序、保證招生公平、承擔社會責任的自律機制。建立誠信制度,加強全市教育考試招生人員、考生的誠信教育和管理,健全誠信檔案。適時修訂完善《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提高考試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加強考試招生過程監督,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及時公布查處結果,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研究制定出臺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深入調研、充分借鑒改革試點先行省份經驗,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結合重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際,2018年出臺《重慶市普通高?荚囌猩C合改革方案》。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明確責任。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市級有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切實履行職責,上下聯動、共同抓好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分析改革對教育教學產生的影響,加強風險評估,提前研究應對方案,確保改革過程平穩有序。
(二)強化保障。市、區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加大標準化考場建設力度,改善考試硬件條件,加強考試機構專業能力建設,滿足學業水平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要求。
(三)加強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組織好相關工作的系統培訓,加大對我市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配套方案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熱點問題,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的改革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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