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為學生提供一個選擇自己發展方向的機會,進一步調動重慶工商大學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學生的個性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重慶工商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目前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的原則
1、公開、公平與公正的原則。所有參與學生轉專業工作的教師、管理人員及學生本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與程序,并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
2、遵守政策規定、注意導向性和個體性的原則。在學生轉專業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專業招生的基本政策,注意重慶工商大學現有專業接收文、理科類學生的限制,注意國家有關殘疾人照顧政策,注意引導學生學習基礎性專業和從事艱苦行業的工作,注意保護重慶工商大學專業的多樣化和引導學生就業的多元化,注意引導優秀學生的個性發展和解決個別學生的特殊困難等。
3、注意正確處理辦學規模、辦學效益與學生個人喜好、學生家長急功近利的關系的原則。一方面學校限制轉出的學生人數不能超過該專業、該年級學生總數的5%,學校與社會力量合作辦學的二級學院的學生只限于在本學院內轉專業;另一方面,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摸清學生和家長的思想動態,加強引導,使之樹立正確的學習觀和擇業觀。
4、通過考核擇優錄取與適當照顧特殊困難學生并舉的原則。
5、根據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和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變化,必要時學?梢赃m當調整部分學生的專業的原則。
第二章 學生轉專業的條件
第三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的基本條件。學生申請轉專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基本條件
1、具備重慶工商大學普通本科學籍資格、注冊手續明確完備、無欠費。
2、未受過任何違紀處分。
3、身心健康,且符合轉入專業(專業方向)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4、有繼續學習的經濟支付能力。
5、處于一年級下期到二年級下期內的在讀本科學生。
第四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的特定條件。在同時具備第三條規定的五個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學生申請轉專業還必須具備以下特定條件之一。
1、學生在原專業學習期間,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必修課程考核成績平均達到80分,選修課程考核成績平均達到75分,無補考(重修)記錄,經考核證明具有適合擬轉入專業學習的某方面特長者。
2、經學校組織考核證實,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3、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專業學習者。
4、經學校組織認定,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轉專業更有利于繼續學習者。
5、自動要求轉入下一年級學習者。
6、學生休、停學后復學,因特殊原因學校無原學生所學專業的對應年級接收者。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學校不予考慮其轉專業。
1、入校未滿一學期或本科三年級及以上。
2、從外校轉入重慶工商大學,已在重慶工商大學某專業就讀。
3、無學籍或正在進行學籍處理。
4、已發生違紀方面的問題,將受到處分。
5、已經轉過一次專業。
6、師范類轉向非師范類。
7、“專轉本”的學生,已被重慶工商大學某本科專業錄取。
8、除實行“2+2人才培養模式”的二級學院的學生外,重慶工商大學與社會力量合作辦學的二級學院的學生申請轉出所在二級學院。
9、藝、體類專業的學生申請轉到非藝、體類專業學習,或非藝、體類專業的學生申請轉到藝、體類專業學習。
10、身體條件不符合轉入專業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11、其它無正當理由。
第三章 學生轉專業工作的組織與工作程序
第六條 重慶工商大學本科學生的轉專業工作由教務處在主管教學校長領導下組織進行,各教學單位協助配合。每年的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計劃、申請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查情況、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名單在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予以公示或執行。
第七條 學校對學生組織轉專業的工作每年進行一次。轉專業的工作程序如下:
1、每年上半年開學后的第5周(每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后的第五周),教務處向各學院下達填報本科學生轉專業計劃的通知。
2、第6周,各學院分別按不高于本單位各專業一、二年級學生人數的5%的比例研究提出能夠接受轉專業學生的計劃名額,并向教務處填報“學院接受轉專業學生計劃表”。
3、第7~8周,教務處對各學院接受轉專業計劃名額進行匯總審理,在報主管教學校長審核、校長辦公會會議批準后,向學生公布全校各專業接收轉專業學生的計劃名額。
4、第10周,學生到所在學院領取“重慶工商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并按表格規定內容如實填寫。學生填寫的“申請表”于第11周內交到所在學院匯總。
5、第12周,各學院組織對申請轉專業、且已交“申報表”的學生的資格和條件進行初審。并及時填寫“重慶工商大學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核匯總表”,然后連同學生“申報表”一起交教務處匯總。
6、第14~15周,教務處審核各學院申報轉專業學生的情況和“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核匯總表”,在報經學校批準后向全校公布轉專業學生初審名單、考試方法、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安排。
7、第16~18周周末,教務處統一組織申請轉專業學生的選拔。
8、第20周,根據擇優錄取的原則和本實施辦法第4條中的特殊情況綜合考慮,提出預錄取轉入新專業的學生名單,報主管教學校長審核、校長辦公會議審議后予以公示。
9、第21~22周,教務處根據公示中收集到的意見審核、查實有關情況,報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學校下文確認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正式名單;由教務處向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10、從暑假中到9月開學時,各學院須及時安排人力做好轉入、轉出學生的通知、學籍檔案資料轉交、學生注冊等工作,確保學生開學時的正常學習。
第八條 學生因本實施辦法中的第四條第3、5、6款的原因轉專業,必須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家長(監護人)簽署意見確認,并附上相應的證明材料,學生所在學院與接收學院分別提出具體意見,經教務處核實,主管教學校長審核,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后,方能安排到適合其繼續學習的專業降低一個年級、或從一年級開始學習。
第四章 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第九條 經考試擇優選拔進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進入新專業對應年級就讀。因第四條第3、4、5、6款的原因,為解決學生特殊困難經學校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一律轉入下一年級就讀;或根據學生具體情況,由學校決定讓學生從轉入專業的一年級開始學習。不論何種原因,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均不得超過6年。
第十條 由學校下文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的學籍異動及電子注冊上報工作由教務處負責完成,各學院協助。
第十一條 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在按新專業的有關要求辦理手續、繳納轉專業相關費用及學費后,方能注冊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后的管理
1、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原進校時編定的學號不變。借書證等類似證件不作變更。學生證須作更換。
2、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已領的教材不再退回學校,剛進入新專業學習的第一學期的教材原則上由學生自行解決。
3、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原住學生宿舍原則上不作調整。
4、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如涉及黨、團組織關系的變化,學生本人應憑錄取通知書自行、及時到組織部門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凡一個月內未辦理相關手續者,將追究學生的責任。
5、學生轉專業后,原已取得合格成績與學分的課程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計劃)對應課程要求的,經轉入學院和教務處確認后,予以承認,直接載入該生在轉入專業上的學籍檔案;不符合要求的,作為選修課成績與學分記載入該生在轉入專業上的學籍檔案。對尚未修讀、但轉入專業、班級已經開設完畢的課程,學生本人必須向轉入專業所在學院和教務處書面提出修讀與考核計劃備案,以便學院院長或主管教學院長和教務處適時安排學生進行修讀,學生只有在經修讀后參加對應課程的考核合格,方能將其成績和學分記為學生修讀轉入專業對應課程的學分。
6、接收學生轉入的專業所在學院應及時做好轉入學生的學籍資料的接交、建檔、完善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第十三條 凡轉專業的學生在轉入的本科專業學習期滿,修完該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且取得規定學分者,準予畢業,發給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該專業的本科畢業證書。如符合該專業所在學科的學士學位條件,可向學校學士學位評定委員會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其它學校學生因轉學轉入重慶工商大學有關專業學習的,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 本實施辦法由教務處解釋。
序號 | 專業名稱 | 所屬院系 |
1 | 城市管理專業 | 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 |
2 | 社會學 | |
3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
4 | 社會工作 | |
5 | 公共事業管理 | |
6 | 資產評估 | 會計學院 |
7 | 審計學 | |
8 | 會計學 | |
9 | 財務管理 | |
10 | 投資學 | 財政金融學院 |
11 | 金融學 | |
12 | 財政學 | |
13 | 金融工程 | |
14 | 稅收學 | |
15 | 保險學 | |
16 | 經濟學 | 經濟學院 |
17 | 貿易經濟 | |
18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19 | 會展經濟與管理 | |
20 | 知識產權 | 法學院 |
21 | 法學 | |
22 | 土地資源管理 | 旅游與國土資源學院 |
23 | 旅游管理 | |
24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
25 | 酒店管理 | |
26 | 包裝工程 | 機械工程學院 |
27 | 機械電子工程 | |
28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
29 | 汽車服務工程 | |
30 | 環境工程 | 環境與資源學院 |
31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
32 | 制藥工程 | |
33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34 | 應用化學 | |
35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
36 | 智能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科學與信息工程學院 |
37 | 應用物理學 | |
38 | 物聯網工程 | |
39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40 | 自動化 | |
41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
42 | 電子信息工程 | |
43 |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現代國際設計藝術學院 |
44 |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 | |
45 | 產品設計 | 藝術學院 |
46 | 環境設計 | |
47 | 攝影 | |
48 | 視覺傳達設計 | |
49 | 動畫 | |
50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
51 |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 國際商學院 |
52 | 法語(中外合作辦學) | |
53 | 金融學 (中外合作辦學) | |
54 |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 | |
55 |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 | |
56 | 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 |
57 | 體育教育 | 體育學院 |
58 | 統計學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59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
60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
61 | 金融數學 | |
62 | 經濟統計學 | |
63 | 廣告學 | 文學與新聞學院 |
64 | 漢語言文學 | |
65 | 網絡與新媒體 | |
66 | 廣播電視學 | |
67 | 新聞學 | |
68 | 廣播電視編導 | |
69 | 電子商務 | 商務策劃學院 |
70 | 物流管理 | |
71 | 國際商務 | |
72 | 市場營銷 | |
73 | 工程管理 | 管理學院 |
74 | 人力資源管理 | |
75 | 工商管理 | |
76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
77 | 法語 | 外語學院 |
78 | 商務英語 | |
79 | 英語 |
1、度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9個(國家級)
9個專業為首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經濟學、金融學、貿易經濟、環境工程、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和物流管理
2、國家特色專業
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 :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會計學
3、其他重點專業
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經濟學
國家級“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項目”(1個):食品科學與工程
市級特色專業(22個):統計學 、工商管理 、貿易經濟 、應用化學、人力資源管理 、化學工程與工藝 、財務管理、社會工作等
市級“三特行動計劃”特色專業(17個):經濟學、貿易經濟、市場營銷、會計學、應用化學、環境工程、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社會工作、財務管理、廣告學、廣播電視學、審計學、金融學、物流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市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9個):會計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貿易經濟、金融學、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財務管理、土地資源管理、知識產權、統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食品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社會學 、社會工作
2020年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錄取結果查詢網址入口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2020年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錄取結果查詢網址入口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2020年重慶工商大學錄取結果查詢網址入口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2021年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專業排行榜,哪個專業就業比較好
重慶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26重慶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50重慶工商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06重慶工商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