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實施陽光工程,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厩闆r
學校始創于1952年;于2002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原渝州大學和原重慶商學院合并組建而成。
1.學校全稱: 重慶工商大學
2.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3.國標代碼:11799
4.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5.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
6.辦學地址:
南岸校區: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19號;郵政編碼:400067
南岸校區蘭花湖片區: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28號;郵政編碼:400067
江北校區:重慶市江北區董家溪鵝石堡山26號;郵政編碼:400020
7.就讀地點:詳見《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
8.辦學基本條件:
重慶工商大學是一所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具有鮮明財經特色的多科性大學。學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慶市政府管理為主,被國家確定為“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提升計劃”重點支持高校。學校有70余個本科專業,1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三峽庫區百萬移民安穩致富國家戰略人才培養項目。
學校有南岸校區(含蘭花湖片區)、江北校區、茶園校區(建設中)等3個校區,占地總面積2390.8畝;學校現有專任教師1790余人,博士學位教師810余人,具有高級職稱教師近860人。
第三條頒發證書: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重慶工商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有教育部2006年核準的2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教外綜函〔2006〕59號文件):由學校和美國韋德恩大學合作舉辦的教育部首批復核批準的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國際商學院(教育部頒發的許可證編號為MOE50USA02DNR20000002O);以及由學校和波蘭華沙人文社科大學合作成立的非獨立法人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現代國際設計藝術學院(教育部頒發的許可證編號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學校設本科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港澳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并據事業發展、社會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編制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有33個本科專業按經濟與貿易類、財政學類、化工與制藥類、機械類、社會學類、金融學類、法學類、計算機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旅游管理類、新聞傳播學類等12個大類招生,其余專業仍按專業招生。
序號 | 招生大類名稱 | 包含專業 |
1 | 經濟與貿易類 | 貿易經濟、國際經濟與貿易 |
2 | 財政學類 | 財政學、稅收學 |
3 | 化工與制藥類 | 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 |
4 | 機械類 | 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汽車服務工程 |
5 | 社會學類 | 社會學、社會工作 |
6 | 金融學類 | 金融學、金融工程、保險學、投資學 |
7 | 計算機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 |
8 | 法學類 | 法學、知識產權 |
9 | 工商管理類 |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資產評估 |
10 | 公共管理類 | 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城市管理 |
11 | 旅游管理類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12 | 新聞傳播學類 | 廣播電視學、網絡與新媒體、廣告學、新聞學 |
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65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及相應。ㄗ灾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遵循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第十條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在讀期間公共外語只以英語授課;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條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時,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ㄗ灾螀^、直轄市),按相關各。ㄗ灾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考生的錄取專業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安排專業。
1.投檔分相同時,文史類(或不分文理)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比較,分數高者優先;理工類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依次比較,分數高者優先。
2.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
3.未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江蘇要求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排序錄取,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對江蘇普通本科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是:普通類要求BB(選測科目)、5合格(必測科目),藝術類要求4合格(必測科目)。
第十四條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其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五條部分專業外語、數學成績要求(按照150分制;非150分制的情況,折算為150分制):
1.英語、商務英語、法語和法語(中外合作辦學)等四個專業的外語高考單科成績要求110分及以上。
2.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等五個專業的外語高考單科成績要求105分及以上。
3.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等兩個專業外語高考單科成績要求60分及以上。
4.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經濟統計學等三個專業的數學高考單科成績要求100分及以上。
第十六條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專業統考成績均應達到省級招辦規定的相應控制線。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安排專業。
我校美術綜合分計算辦法為:(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0×30%)+(統考專業成績÷統考專業總分×300×7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3.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若專業成績相同再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成績。
4.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學校則按照考生綜合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直至錄取滿額。
5.未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專業分別達到省級招辦規定的相應控制線的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專業分別達到省級招辦規定的相應控制線的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總分×100×40%)+(體育專業成績÷體育專業總分×100×60%))從高到低排序(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五章收費及其它
第二十條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中外合作藝術類專業每年學費為18000元,中外合作普通類專業每年學費為16000元。全日制本科生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的收取、結算按照《重慶工商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試行學分制收費方案》執行。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教育部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我校設有校長榮譽獎、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種學生獎學金(綜合獎勵),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落實各項資助政策,建立了以“獎、貸、勤、助、減、免、補”為主體的助學體系,為學生提供大學生實踐經營、學生助理等學校創業實踐和勤工儉學崗位平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400067
學校網址:http://www.ctbu.edu.cn
招生辦電話:023-62769696 023-62768134(傳真)
監督電話:023-62769741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https://acgozs.ctbu.edu.cn
第二十四條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有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重慶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26重慶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50重慶工商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06重慶工商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