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精神,推進我區城鎮化跨越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加快富民強桂新跨越步伐,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區戶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放寬進城落戶的戶籍準入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于全面放開小城市和城鎮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的戶籍制度改革總要求,進一步調整我區戶口遷移政策;堅持積極穩妥、規范有序,以人為本、尊重群眾意愿,因地制宜、區別對待,統籌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60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一)南寧、柳州市戶籍準入條件。在南寧、柳州市城區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具體落戶準入條件由南寧、柳州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其中,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具體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戶籍人口申請在南寧市城區登記常住戶口的,按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戶籍同城化規定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特定人群落戶安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桂林、玉林市戶籍準入條件。在桂林、玉林市城區合法穩定就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具體落戶準入條件由桂林、玉林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范圍、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但對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具體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2年。國家法律法規對特定人群落戶安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其他設區市、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的戶籍準入條件。其他設區市及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國家法律法規對特定人群落戶安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有效解決戶口遷移中的重點問題。認真落實優先解決存量的要求,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員落戶問題。不斷提高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等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戶率。
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范圍,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界定。
直系親屬包括公婆嗎 直系
時間:2023-09-18 09:0:37直系親屬包括哪些人 配偶
時間:2023-09-13 19:0:35直系親屬包括兄弟姐妹嗎
時間:2023-09-18 12:0:252019年留學生北京落戶政策
時間:2023-09-18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