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購政策
1、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3套及以上住房,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①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允許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對擁有1套住房、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③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④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提供補繳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3、高層次人才①屬于規上限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經認定的市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企業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中級職稱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人才、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型人才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業法人代表簽名的勞動合同及本市社會保險證明的,允許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經市人才主管部門同意引進或納入政府管理服務備案的非本市戶籍院士、領軍人才等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允許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在本市連續工作滿1年以后,允許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4、重點來了以往華僑及港澳臺對在中山轄區內沒有住房的祖籍中山的華僑及港澳臺同胞家庭,允許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5月起除滿足以上條件外新增兩種途徑:①提供中山半年的參保證明或個稅憑證,加在職公司的《在職證明》,有年齡限制,男60歲,女50歲(女干部55歲);②如屬于自主創業,需提供中山注冊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蓋公章,加工商機讀資料。
二、限貸政策①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按照國家政策,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②對于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③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④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發放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在我們買房前,一定要先了解自己是否具備買房資格,并了解買房貸款政策,以便做好買房預算等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