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房地產政策以及限購令細則非常關注。那么2018年南寧限購政策有哪些?南寧二手房限購限貸最新詳細政策是什么?高考升學網整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拿到不動產權證滿兩年后,第三套房才可以轉讓
通知明確: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購房人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兩年后方可轉讓。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
居民家庭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下同)已擁有1套住房的,再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還完二套房貸款,才能貸款買第三套房
居民家庭在南寧市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條及以上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暫停向其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精裝房裝修標準不得超3k/平
通知明確:商品住房全裝修指導標準。商品住房全裝修價格不得超過3000元/平方米。具體全裝修分級指南由市城鄉建委另行制定發布。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土地市場管理
(一)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增加住宅用地特別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并加快供地節奏。2017年市本級(不含武鳴區)住宅用地供應量不少于4400畝,根據市場需求,還可進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應數量。2017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我市住宅用地供應中期(2017-2021年)規劃和三年(2017-)滾動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二)靈活確定出讓土地競價方式。根據我市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靈活確定競價方式,包括“限房價、限地價”、“限地價、競房價”、“限房價、限地價、競產權移交房”、超過溢價率一定比例后縮短繳款期限等,堅決防止高地價、高房價,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三)存在嚴重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行為、社會影響惡劣的企業,在一定時間內禁止其參加我市土地招拍掛。
二、限制現房轉讓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購房人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下同)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兩年后方可轉讓。
三、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經廣西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如下:
(一)居民家庭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下同)已擁有1套住房的,再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居民家庭在南寧市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條及以上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暫停向其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三)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借款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或已與商業銀行簽訂個人住房借款合同,購買二手住房已完成契稅繳納的,其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按照原政策執行。
(四)住房以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查檔結果為準,住房貸款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記錄為準。
(五)本通知未明確事宜繼續按本通知前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六)各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對首付資金來源和收入證明真實性等的審核,切實防范信貸風險。
四、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
(一)嚴禁捂盤惜售。商品住房項目達到預售條件的,應在30日內向市住房局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住房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預售申報價格,一次性對外開盤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分批、分次開盤及采取畸高報價等方式捂盤惜售。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上述規定的,市住房局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再受理該項目預售許可申請,剩余房源轉入現房銷售,納入二手房網簽和交易資金監管。
(二)加強價格監管。市住房局加強對商品住房和車庫車位價格的監管,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定價。預售申報價格過高且不接受指導的,暫不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繼續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通過南寧市商品房銷售公示平臺對外公布。超過申報價格銷售的,不予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整改完畢后再予銷售。
五、規范房地產市場銷售行為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銷售代理機構(包括電商,下同)銷售商品房時,除經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價格外,不得向購房人另行收取咨詢費、代理費、團購費、會員費等任何費用。
本通知印發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銷售代理機構違反上述規定的,市住房局責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會曝光其違法違規行為,整改完畢前,暫停辦理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并暫停受理該項目后續的預售許可申請。
(二)市住房局、工商局、物價局等部門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市住房局重點查處違法預售、違規代理銷售等行為,市物價局重點查處違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等價格違法行為,市工商局重點查處房地產行業虛假違法廣告行為、格式合同違法行為。
六、規范商品房合同注銷備案管理
已完成合同備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注銷合同備案的,應向市住房局遞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協議和注銷合同備案申請表,注銷所涉及房源統一在市住房局政務網公示,公示期為30天,公示期內不得重新銷售。公示期滿后對外銷售的,重新銷售的價格不得高于上次合同備案價格。
七、加強全裝修商品住房建設和銷售管理
(一)明確商品住房全裝修指導標準。商品住房全裝修價格不得超過3000元/平方米。具體全裝修分級指南由市城鄉建委另行制定發布。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全裝修商品住房的,應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全裝修標準和價格,一并交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將上述內容納入審查范圍,不符合本市關于商品住房全裝修分級指南和指導價格的,不予審查合格。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全裝修商品住房時,應結合全裝修分級指南合理確定全裝修價格,并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裝修協議。裝修協議應包括房屋交付標準、裝修價格、裝修主要材料及設備品牌型號、維修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等內容。
(四)本通知印發前已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應結合全裝修分級指南,合理確定全裝修價格。存在價格欺詐或合同欺詐的,由市物價局、工商局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履行處罰決定前,市住房局暫停辦理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并暫停受理該項目后續的預售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