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作用,是指由于受到某種能量(外力、內力)的作用,從而引起地殼組成物質、地殼構造、地表形態等不斷的變化和形成的作用。地質作用主要分為:構造運動、巖漿活動、地震作用、變質作用、風化作用、斜坡重力作用、剝蝕作用、搬運作用、沉積作用和硬結成巖作用等。
板塊運動被認為是使地殼表層發生位置移動,出現斷裂、褶皺以及引起地震、巖漿,火山活動和巖石變質等地質作用的總原因,這些地質作用總稱為內力地質作用。內力地質作用改變著地殼的構造,同時為地貌的形成打下基礎。這就是說板塊運動能夠解釋地殼中巖石的變形,包括區域的和整個地殼的。
來自太陽的熱能,是引起大氣和水不斷運動的主因,同時給生物的繁殖提供能量,并直接對巖石圈施加影響。這一切活動的結果,使地表的凸出部分受到風化、侵蝕等作用的破壞,破壞的產物在低凹的部位沉積起來形成新的巖石。上述變動總稱外力地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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