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張家界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張家界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張家界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一、2020年張家界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0年張家界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154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
二、最低工資構成要件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綜合以上介紹,2020年張家界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154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上面三個的構成要件。
根據《湖南省最低工資規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8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湖南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56號)精神,并報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對張家界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154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15元/小時。從10月1日開始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