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襄陽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襄陽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襄陽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一、2020年襄陽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2020年襄陽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最低月工資標準1500元/月,最低小時工資標準16元/小時。
二、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綜合以上介紹,最低工資分為月最低工資和小時最低工資兩種形式,2020年襄陽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最低月工資標準1500元/月,最低小時工資標準16元/小時。
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等因素,將現行1300元、1020元、900元依次調整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4個等級。 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4元、11元、9.5元調整為16元、15元、14元、12.5元。
第一階段適用區域為武漢市7個中心城區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 第二階段適用區域為武漢市6個遠城區、襄陽市、宜昌市中心城區。 第3階段適用于其他10個城市(州)市區、3個直轄市、全省縣域經濟發展綜合指數排名前22位的縣(市、區)和部分經濟發展較快的縣(市、區)。 第四階段適用區域為神農架林區和其他縣(市)。 這是自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我省第九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去年我省上調的是“企業工資指導線”,是合理確定當地企業工資上漲率的參考根據,但沒有強制性。 新發布的標準將于2020年9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我省境內企業、個別經濟組織、民營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簡稱用人單位)及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按照本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