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漳州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漳州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漳州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日前,根據省人社廳印發《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漳州從2020年1月1日起,將調整全市各地最低工資標準。
其中,薌城區、龍文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20元,較此前提高220元;龍海、漳浦、長泰、東山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70元,較此前提高70元;云霄、南靖、詔安、平和、華安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70元,較此前提高190元。
此外,龍文區和薌城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元;龍海、漳浦、長泰、東山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執行過程中,如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各項參考因素發生較大變化,再適時作調整。
據了解,調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五檔縮減為四檔,其中漳州市薌城區、龍文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20元,較此前提高了220元;漳州市龍海市、漳浦縣、長泰縣、東山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70元,較此前增長70元;漳州市云霄縣、南靖縣、詔安縣、平和縣、華安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70元,較此前增長190元。
此外,此次調整中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設四個檔,分別為18.5元、18元、16.5元、15元。其中漳州市龍文區和薌城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元;漳州市龍海市、漳浦縣、長泰縣、東山縣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6元。執行過程中,如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各項參考因素發生較大變化,再適時作調整。
據統計,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8.4%,年均增幅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