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莆田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莆田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莆田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按照《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20年1月1日起,我市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500元調整為1570元,增長4.76%,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6元調整為16.50元;仙游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380元調整為1570元,增長13.77%,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4.60元調整為16.50元。
市勞動就業中心將根據文件規定及時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調整后的仙游縣、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湄洲島管委會及湄洲灣北岸的城鎮失業人員月發放標準根據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分為三檔:1-10年,10-20年,20年以上),按當地最低工資的70%、75%、80%計算,分別為1099元、1177.5元、1256元;農民合同制工人月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發放標準根據農民合同制工人繳費年限不同,按當地最低工資的60%計算為942元。
執行新標準后,每月失業保險金較過去有較大幅度提高,月標準平均漲幅達到4.67%。目前,我市共有3042人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預計待遇標準提高后將增加失業保險金支出89.85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