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揚州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揚州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揚州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一、2020年揚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0年揚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18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6.5元/小時。
二、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的項目
1、加班加點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4、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
綜合以上介紹,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等不計入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