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石家莊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石家莊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石家莊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一、2020年石家莊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依次為1480元、1420元、1310元、121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各檔依次為15元、14元、13元、12元。
二、相關規定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蹲畹凸べY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已于2003年12月30日頒布。
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
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后,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準。
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系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2020年石家莊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的相關知識,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個檔次,各檔依次為1480元、1420元、1310元、1210元。
從2020年12月1日起,河北省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1480元、1420元、1310元、1210元;對應的小時標準各檔依次為15元、14元、13元、12元。這是繼2020年12月1日上調之后再次上調。與目前相比,調整后執行最高檔標準的地區比目前的1320元上漲160元,執行最低標準的地區上漲170元,漲幅最大。
河北石家莊最低工資標準乃四檔中最高
其中,石家莊市區、保定市區、廊坊市區、唐山市區、秦皇島市區等適用最高檔標準,最低工資將達1480元,對應的小時標準15元。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是依法確定的勞動者工資報酬的法律底線,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值得提醒的是,試用期、學徒期、見習期以及以勞務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單位的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對違反最低工資制度的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確保最低工資制度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