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標準又稱工資率。國家、部門(或者行業)、企業單位對職工規定的在一定時期內的具體工資數額。反映一定時期的生產技術發展狀況和社會生產力的發雇水平,具有相對的穩定性?梢园丛隆慈栈蛘甙葱r規定工資數額,分別叫做月工資標準、日工資標準和小時工資標準。本文小編為你解讀吉林最低工資標準相關文件規定,希望對你有幫助。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現公布如下:長春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7元/小時;吉林、松原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6元/小時;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撫松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5元/小時;白城市區、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4元/小時。此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期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個調整日。
1、到手工資增加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最低工資上調,意味著你的到手工資也會跟著上漲,這是最直接的影響。
2、病假工資上漲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如果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那么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的病假工資也會相應增加。
3、帶薪休假工資上漲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你的到手帶薪休假工資也會有所增加。
4、失業保險金提高
據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最低工資上調后,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也會相應的增長。
5、試用期工資提高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后,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試用期工資也將提高。
6、單位停工、停產,報酬將增加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