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標準即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注意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這些: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福建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
福建省人社部決定從7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設五個檔,分別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設五個檔:分別為18元、17.5元、16.0元、14.6元、13.6元。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扣除物價影響后的平均增幅為12%,年均增幅6%。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標準主要適用于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濟效益虧損導致停產3個月以上或半停產6個月以上、確實無法正常支付工資(連續三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確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困難企業確需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的,應按照相關要求制定方案,經職代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并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實施。企業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后,應當及時提高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