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公布全國各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情況,其中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等6地標準超過2000元。你家那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最低工資是怎么定的?包括加班費嗎?本文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金華最低工資的標準相關信息,請看下文。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是目前調節企業分配的主要手段之一。適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能有效促進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強我市的用工吸引力,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
本月起,金華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與上一次調整相比,分別增加了8.43%和8.55%。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目前調節企業分配的主要手段之一。適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能有效促進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強我市的用工吸引力,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中已經明確,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說,試用期內的勞動者也可以享受最低工資標準。
不過,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如勞動者因事假未提供勞動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又如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