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那么2018年合肥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2018年合肥最低標準上調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合肥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一、調整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11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17〕43號),決定從12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要求各市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予以公布。根據上述規定和要求,為提高勞動者工資收入和基本生活水平,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決定調整金華市區最低工資標準。
二、主要內容
1. 調整金華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每月1660元調整到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原來15.2元調整到16.5元。
2. 本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從12月1日開始執行。
三、有關解釋
1.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2. 勞動者按規定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國家和社會活動,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3.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