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那么重慶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是如何的?重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間是什么時候?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重慶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2019重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一、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開州區、梁平區、武隆區等26個區及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
二、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2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
最低工資上調誰受益?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對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工薪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非常重要,同時也會帶動其他崗位工資水平、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等提高。
同時,與最低工資掛鉤的一些待遇標準也會相應上漲。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指導意見》,逐步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照90%這個標準,隨著最低工資提高,其當地的失業金標準也會水漲船高。
此外,勞動派遣類員工、試用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等群體也會因為最低工資的上漲獲益。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