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鄭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為:鄭州市區(含上街區)、鞏義市、新密市、新鄭市、滎陽市、登封市、中牟縣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00元。
2022年1月1日起,鄭州市區(含上街區)、鞏義市、新密市、新鄭市、滎陽市、登封市、中牟縣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6元。
3月3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該局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對此工作進行部署。
根據《通知》,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為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得到貫徹落實,各開發區、區縣(市)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和網站、微博、微信、手機APP等新媒體及“12333”勞動保障咨詢平臺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全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引導企業職工依法維護獲得工資報酬的權利。
同時,各開發區、區縣(市)要在全面宣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基礎上,加強對用人單位貫徹落實工作的指導。要明確最低工資標準適用范圍;明確最低工資標準構成;明確實行計件(提成)等工資形式的工資計算辦法;明確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行為的處理措施。通過工作指導,引導企業經營者增強社會責任感,把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變成企業的自覺行為,引導勞動者了解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此外,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施后,各開發區、區縣(市)人社局要切實掌握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貫徹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情況。市人社局將在今年適時組織開展最低工資標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活動,督促用人單位把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落到實處。
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五險一金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均包括在最低工資中,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