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泉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60元。
近日,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我省決定從2022年4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獲悉,調整后,泉州各縣(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將比此前上調240元。
調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四檔,分別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與現行標準相比,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為14.59%,年均增幅6.24%。其中,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最低工資標準從1720元上調為1960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從1570元上調為181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參照月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保留四個檔,分別為21元、20.5元、19元、17.5元。與現行標準相比,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為14.71%,年均增幅6.29%。調整后,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8元調整為20.5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6.5元調整為19元。
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最低工資標準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五險一金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均包括在最低工資中,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