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那么2018年泉州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2018年泉州最低標準上調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泉州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省政府日前下發《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7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了解到,調整后,泉州各縣(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將比此前上調150元。
此次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設五個檔,分別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與調整前相比,扣除物價影響后平均增幅為12%,年均增幅6%。其中,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石獅市、晉江市、惠安縣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350元調整為1500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230元調整為13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設五個檔,分別為18元、17.5元、16元、14.6元、13.6元。與調整前相比,扣除物價影響后,平均增幅為12.2%,年均增幅6.1%。調整后,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石獅市、晉江市、惠安縣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4.3元調整為16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3元調整為1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