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0年湖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市區(含吳興區、南潯區)最低月工資按省定第二檔標準由1470元調整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2元調整為15.2元。德清、長興、安吉三縣最低月工資標準按省定第三檔標準由1350元調整為15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0.9元調整為13.8元。據介紹,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二、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